当前位置:首页>笔记>

六年级作文读书经历(六年级作文第一次读书)

六年级作文读书经历(六年级作文第一次读书)

更新时间:2023-11-15 04:21:55
六年级作文读书经历(六年级作文第一次读书)

六年级作文读书经历【一】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书中讲述了母狼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当狼王的遗愿,呕心沥教育子女却以失败告终的故事。

在一场飞沙走石的大暴雨中,狼妈妈紫岚在与猎狗的机智搏斗中艰难地产下了五只小狼崽:一只在出生时,被冰冷的洪水冻了。其余四只分别是大儿子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和四女儿媚媚。在紫岚的眼里黑仔简直是黑桑的转世,她十分偏爱它,可是命运却同她开了个玩笑,机智的黑仔被金雕吃了。这让紫岚悲痛不已,只好再训练蓝魂儿,不负重望的蓝魂儿却因太过自信而在猎人的陷井里……在一次次的失败中,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虽然母狼紫岚为了实现梦想可以付出一切甚至是生命很感人,但是在感动的同时我却为它的三个儿子难过,为了母亲的梦想他们没有欢乐的童年,没有自由自在的生活,它们完全是为了母亲的梦想而活。想想现在的孩子有不少是在父母的命令下读的各种兴趣班,我很兴幸我的父母在寒暑假没有强逼我报这样那样的兴趣班,虽然我做不到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是我有大量的空余时间可供自由支配。

我希望家长能理解我们,不要把你们的梦想一味地强加在我们身上,给我们更多的空间来发挥我们的长处,而不要事事都要求按着你们的意志来。

愿《狼王梦》中的悲剧不要在现实生活中重演!

六年级作文读书经历【二】

当阳光从窗前照过,

当麻雀从房顶掠过,

当花香从盆里飘过,

我捧着书,静静地细读……

身临其境的美妙,山与水的萦绕。在这个神奇的故事中,一切都很美好。

这是一部惊秫而又美丽的小说﹕

年近十一岁的温妮,家境尤其的好,她家有一片林子,但是谁也不知道在这个林子里有一个不老的泉水,如果人喝了的话,时间就会停止不前。

很多人都做梦想长生不老,可这般好事,却让塔克一家给遇上了。这件事令塔克一家百思不得其解。这天,温妮在林子中游玩,走到了那棵白蜡树下,饥渴难忍的她望见了树下的一眼清泉,她仿佛见到了面包一样,捧起一捧,便想往嘴里倒。这时,迈尔斯急速跑过去阻止她,温妮很惊讶。梅﹑杰西和迈尔斯奋力将她带到了山顶,又把他们一家的神奇经历告诉了温妮,温妮似信非信,因为她从不相信长生不老这一说。梅一家告诉温妮,这事万万不可外露,不然,生态就会被破坏。可谁知,正有一双邪恶的眼睛盯着她。

梅一家把温妮带回了她家,一向干净的温妮很不适应这肮脏的环境。

当然,温妮的失踪也令她的妈妈十分着急,而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却知道温妮的下落,并提出用温妮家的林子交换温妮。第二天,警察赶到了,非说塔克一家绑架温妮。梅怕此时泄露,便打了那个神秘的黄衣人。因此,梅要被视为刑,但塔克一家都知道,梅是不会被打的。

塔克一家再加上温妮,4个人齐心协力,终于把梅救了出来。

几十年以后,因为一场大火,林子被毁于一旦,温妮最终也没喝那泉水。一切仍是那样平静、祥和……

是的,人如果只活不,就和路边的石头一样。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我们不能虚度光阴。珍惜生命,让生活更加多姿多彩!

六年级作文读书经历【三】

在很多人的生活中,都没有真正见到过狼,但在人们心中,狼却是以凶残、邪恶的形象出场的。但一匹真正的狼不仅仅如此。《狼王梦》这篇小说在沈石溪妙笔生花的描写中给我们展现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匹母狼名叫紫岚,她爱上了一匹健壮的公狼。它们策划着,想要争夺狼群王位,但是那一匹公狼在一次狩猎中因意外去,所以紫岚决定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坐上王位,后来它生下了五匹小狼崽,但其中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就因天气原因痛苦的去,剩下了三头小公狼,紫岚就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三个公狼的一个培育成一匹夺取王位的超狼。每次它都绞尽脑汁,费尽周折。但是,命运欺狼,它的头狼黑仔因小时太过于对世界的好奇在了金雕口中,二狼蓝魂儿也不慎在了贪婪的猎人手中。最后的一只狼在与狼王的搏斗中因自卑于众狼之口。所以紫岚为了狼王梦最后的火种最小母狼媚媚的五个狼孙而与金雕同归于尽,以保全狼孙的安全。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因为不仅仅是狼,人也一样,谁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能成大器?母狼紫岚为了自己和公狼的狼王梦付出了宝贵的青春,最后和金雕同归于尽,故事环环相扣,引人入胜,沈石溪用他的天才想象力给我们展现了一种不一样的狼!

六年级作文读书经历【四】

假若我们不,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身像吸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