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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女朋友写小作文说喜欢我该怎么回)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女朋友写小作文说喜欢我该怎么回)

更新时间:2024-05-17 11:55:52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女朋友写小作文说喜欢我该怎么回)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一】

我独自一人背着重重的书包踱出了空荡荡黑幽幽的教学楼。站在楼门前5层的台阶上,深蓝中依稀可辨校园里树木参差高大的剪影。“唉!人生是否就是这种颜色?高中是否就是这个样子?”我对着空气喊,喊罢,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便匆匆下了台阶。

沿着银灰色的小径走了不远的一段路,便可见夜色中闪着橘黄色光的孤独的路灯在等待我这个因考试糟糕而留下来写《心灵独白》的笨小孩儿。不知为什么,我总把它想像成童话中的那个坚定的锡兵,而我呢?则是那个纸做的舞女,在高中学习的舞台上,我旋来旋去转昏了头,只有走进它橘黄色的怀抱,才可感到些许温暖的理解。理解?是的。一年前,老师在全班同学面前打包票说我能考人x x重点中学,而一年后在xx重点中学我需对着满是红又的卷纸忏悔,谁能理解我一落千丈的悲哀?唉,我只能自己沉浸在“悲惨世界”中去感受那魔幻现实主义的“百年孤独”!

“嗨,怎么这么晚才走?”随着一声刹闸声.一个黄头发的家伙倏然停在我面前,定睛一看,原来是初中时的.同学旭。

“当然是考试落第。”

“就因为这个呀。”他不屑一顾地说,仿佛在笑我“范进化”。他的轻蔑使我敏捷起来,“对了,你为什么也这么晚才走?”

“我可比你洒脱多了,先是陪一群哥们儿打篮球,后又踢足球,现在正赶赴一个约会。噢,时间不早,我先走了,拜拜。”

望着我熟悉的老同学—不,是陌生的过路人的背影,我又想起了过去鲜花般红艳艳的生活。那时,我们同桌,在学习上势均力敌毫不相让。他曾比尼采还尼采地自诩是九个太阳(旭,我当仁不让地说我是后Or.准知进入高中才一年,他思想、个性的棱角就被磨得这样平整睡滑庸俗不堪。“为什么?”我傻傻地问路灯,它缄口不语,任我凭阑“怀古”……

早上醒来。我一眼看见了床头柜上的绿格子衬衫。“今天穿这件!”妈妈一边收拾写字台上昨晚我战斗过的战场一边说。什么,这件?多么陈IH过时,八成是她下乡当知青时穿的,可我还是对着镜子把它穿上了。因为我知道,只要我说一个“不”字,妈妈就会条件反射地说上一大堆话,从讲究穿着打扮赶时髦一直发展到不务正业搞“副业”,为了不戴高帽子我只好穿绿衬衫。教过我的一位美术老师在讲到凡·高时对我们说“敢于说‘不’的人才是自山的人”,我为什么这么不自山,这么规矩地受约束?……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二】

一回到家,我就把它放到一个面对着明晃晃的镜子的鱼缸里。可它刚进去,就开始不安分地乱窜,把像扇子一样的尾巴展开,在镜子前面游来游去,好像在跳舞,时不时还对着镜子张开嘴巴。

我把我的这一大发现告诉了妈妈。妈妈说:"斗鱼其实不在跳舞,它在和镜子里的自己争斗呢!"

真有这么回事?我带着疑问,又回到鱼缸前面,把镜子拿走了,都鱼立刻游走了。但等我把镜子放回去,它由马上游回来,在镜子前面游来游去。这下我确定了斗鱼一定是有视觉的,但还是没能搞明白它为什么要争斗。

于是,我又找来<<十万个为什么>>。原来斗鱼对配偶的要求十分严格,一定要两情相悦,互相配合,才能成功交配。如果其中一方不悦,或体形上存在差异。那便会导致严重后果:轻则不能成功交配;严重的.可能两败俱伤,甚至亡。

同性之间的争斗更为惨烈,有时候两条雄鱼为了争夺一条雌鱼,而大动干戈,相互争斗。直到一方落败甚至亡。正是这种优胜劣汰的自然选择,导致了斗鱼喜欢争斗的本性。

其实,发现就像一张纸,需要一双好奇的眼睛来揭穿!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三】

我跑到妈妈面前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下雨天蜗牛会成群结队的爬在墙壁上呢?”妈妈虽然并不感到奇怪,但是也不太了解,想了半天才说道:“双一,这个我忘记了,你到《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查找一下吧。”我只好去书上找了。

我在《十万个为什么之超级动物宝贝》上找到了有关于蜗牛的信息,上面说小蜗牛喜欢在潮湿的晚上和雨天出来活动,这是因为蜗牛体内有很多水分,一旦被太阳晒干就活不成了。所以,当天气晴朗,太阳高照的时候,蜗牛不敢出来,总是把身子缩在壳子里,隐藏在太阳照不到的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保持身体水分。而下雨天,到处都是湿淋淋的,这时候正对蜗牛的胃口,它便慢慢的爬出来觅食。在干燥的冬夏季里,蜗牛会用藻膜将自己封在壳子内,紧贴在树上休眠,以度过干燥时期。哦,原来是这样呀!怪不得我在冬天和夏天都看不到可爱的蜗牛呢!原来它躲在潮湿的.角落里呀!

通过认真的观察,真的感悟很大,我不但发现了蜗牛的小奥秘,还明白了一个道理——要想发明创造,就必须从小养成发现问题并学着解决问题的能力!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四】

女孩能在那只木箱里闻到灰尘和时光的味道,潮湿,带着股淡淡的霉味,女孩固执地认为那是一种贯穿了永恒的沉淀与纪念。她收集了不同的明信片,把墙面当作地图,一张一张贴好,一站一站到达。渐渐地,箱子装满了,她敲敲补补,腾出一块更大的空间。有时候,坐在角落里累了,便会随着那略带涩意的味道浅浅睡去,就连梦里的画面也是由黑白老照片拼成的.,像一部无声默片。

女孩家在一个又黑又直的胡同里,阳光越过隔住喧嚣的老墙照进来,树影斑驳,让人舍不得触碰。巷口卖包子的老人住在女孩家隔壁,老人手艺精湛,精神抖擞,除去苍苍的白发,分明还年轻着。女孩觉得很有趣,不止一遍地问老人多大了,老人和蔼地笑着,肩背起伏,仿佛用尽力气地说:“太老了,记不清了。”女孩略有所思地点点头,想着:若能同老人一样在岁月的馥郁中老去,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后来,城市里兴起了复古风,旧衣裳、坏挂坠,一切染着锈迹的东西都变得分外珍贵。女孩对所谓的“复古风”很陌生,尽管是看起来精致而陈旧的物件,但女孩嗅不到那种熟悉的令人心安的气息,她黑亮的眸子明明灭灭,努力挺起腰板,透着倔强的美。

女孩没有想到的是故事竟是这样结尾的:街头卖包子的老人来收废品,母亲便把大箱子一起给了老人。女孩的眼睛淹没在阴影中,她的双手握得很紧,转身冲了出去。

老人的铺子提前收了,他端着烟袋坐在夕阳下,身子微微蜷起,像个婴儿。女孩走到老人面前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她酝酿好的措辞、带着怒意的疑问突然安静了。女孩不安地窥向老人身后柴扉半掩的屋子,零落的碎片重叠交错,的确是有那么一只箱子的。老人的目光很淡,很厚,又不同于浑浊,直直地盯着女孩,一瞬间,慌乱、迷茫,她跑进了巷子。

一堵墙拦住了女孩,她才想起来,这是一个胡同,女孩习惯性地摸了摸铜匙,突然觉得不那么留恋。

晚霞红艳,映亮了半边天,女孩又缩在角落里回忆,突然发现,箱子里曾经被视为一切的字句、图案竟然一点也记不起来了。她不愿相信,回首间,恰好望见不远处徐徐飘散的白烟,无影无踪。她想起了老人。

女孩尝试着去改变自己的习惯,她甚至没有说一句话,便把木箱的铜匙塞进了垃圾桶,过去的都不存在了,没有什么比现在更重要,女孩知道为什么人们都爱上复古了。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慰藉。时间的洪流冲走了身边太多的东西,包括生命,既然已经离开,就走得干干净净,选择了远方就不要留念过去。

因为失去,所以需要学会说服自己。没有什么是永恒的,人、事、物总有一天会消逝,女孩还有更大的梦想要实现,在原地踏步,是失败者的表现。

因为失去,所以懂得拥有的不易,把握身边的机遇,才有更多的回忆可以珍惜。她不怕,她不悔,女孩知道,她丢掉的,不只是旧时光,更是一种压抑与束缚。

合上日记本,女孩拉开帘幕。窗外,阳光正好,她歪着脑袋,忽然意识到忘记本身就是一段美好的记忆,而那样的秘密又有谁会忘记?

女朋友问我为什么喜欢写小作文【五】

我的爸爸喜欢钱,因为他认为有钱便有一切;而妈妈则要车子,但爸爸要还钱,没钱买车,爸爸只好到处去借车,妈妈则天天闹着要开车,仅仅是因为这样能更早一点到达老家;而我的爷爷则喜欢看电视,自从去年装了机顶盒,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几乎一有空就呆在电视机旁,不是火烧屁股的是绝对请不动他;奶奶则是一个实打实的农民,她一干农活,便忘了时间,常常是凌晨便起,深夜才归。有一次,因为她中午回来的晚,我们早已吃了午饭,她见餐桌上空空如也,便挠挠头,又摸摸肚子,心里想自己到底有没有吃午饭,如果不是爸爸看见她,她可能就空着肚子去田里了。r

爸爸最怕没有生意做,对于他们这行人来说,没有活计就意味着没有钱赚,家里的生活也就会困难;妈妈最害怕没有车子,从城里到老家,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如果坐电瓶车,一遇上大雨就要穿雨披,搞不好还会被淋成落汤鸡,到时个个都躲在家里的被子里打着喷嚏,那滋味一定不好受,“

爷爷最怕脏水淋到身上就和清理下水道的工人一样全身臭哄哄的。奶奶最怕洪水淹没庄稼,就没有收入,全家就没大米饭吃。

大人们原来和我们小孩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