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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你作文(我真的很喜欢你的小作文)

我很喜欢你作文(我真的很喜欢你的小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04 08:11:41
我很喜欢你作文(我真的很喜欢你的小作文)

我很喜欢你作文【一】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我很喜欢你作文【二】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

我很喜欢你作文【三】

明明是俗套到不行的霸道总裁与小妞的冤家爱情故事,看起来却那麽甜蜜有趣!因为已成中年怪大叔却仍有少年感的金城武依旧帅到无人能及!因为周冬雨宛如「阳光版安生」的创意主厨还是可爱到邋遢、迷糊都成闪光点。还因为电影丰富的色彩洋溢着温暖的画面,从生活细节渗透人物性格、累积情感,再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力酝酿出两个怪咖古灵精怪的爱情样貌。就像片名:「喜欢你」,简单平常,没有深刻的道理,一如每天都要吃饭,但像霸道总裁一样吃一顿自己爱吃的饭,却能让心跳动不已。

「喜欢你」就是一个冤家路窄、吃逢敌手的爱情喜剧。情节简单俗套,胜在生活化的细节与对观众笑点的精准掌握。喜剧难就难在这里,掌握不好,就会让屏幕里外处处透著尴尬。在观影过程中,笑点自然流露,金城武略显用力的演出反倒挺贴合这个超有洁僻、泡面得分秒不差的`霸道总裁。与不讲逻辑、不按牌里出牌的周冬雨,恰好起了微妙的化学变化,很有CP感。

进影院前,听到前面两个女生在谈:金城武配周冬雨,好像老牛吃嫩草啊!我心里默默OS:拜托!是金城武耶!去哪找那麽帅的老牛?男神中的男神!是周冬雨赚到吧!难怪周冬雨说:能和这么好看的人拍戏,好开心!这也是我看「喜欢你」的感觉之一:人好看,戏好玩,情感甜,画面美。这么简单,却这么叫人喜欢!电影本身仍有缺点,四星,但瑕不掩瑜,好感度值得再加一星。这年头拍一个简单动人的爱情故事,反而变成一件不简单的事。或许因为现在人要的太多,想要丰富的爱情,希望爱情里什么都有,能满足自己所有的欲求,却忘了怎么发自心底去喜欢上一个人。

电影淡化了两人阶级的差距,甚至将差距变成趣点所在。将美食与爱情做了巧妙的结合。一个爱吃懂吃,另一个会做吃,还能满足对方挑剔的味蕾,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喜欢你,就从彼此都喜欢的部分开始。这世上最坚不可摧的情感是「懂得」,别人都不懂的,你懂;懂了,还珍惜;珍惜了,就会慢慢生出无可替代的感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从不知不觉改变自己的习惯开始。

明明洁癖到不行,为了吃顿好吃的,猪窝狗窝都要去!吃饱喝足了,竟然还能在此安心睡去。坚决一个人吃饭不知何时变成了两人一起吃。当你开始把不习惯变成习惯,自己好像也在无意中被改变了。一个人可以喜欢吃好几个厨师的菜,但当厨师把独一无二的的情感放进菜肴里,那一道道的菜就不仅是菜了。喜欢你,就是为你做你爱吃的菜,且就是不允许你再同时喜欢吃两个厨师的菜。不管有没有道理,变得没来由的霸道,也是因为:喜欢你!

喜欢你,所有莫名奇妙的情绪自然都合理了。

河豚中毒那场脑洞大开的戏实在绝妙!甜蜜爆棚!所谓二人世界就是:只要我俩在雨中,就算全世界都是大晴天,也与我们无关。只要我俩一国,怪咖世界就是最好的世界。在雨里疯狂,在雨里大笑,在雨里胡言乱语,爱情就是不让我们淋湿的那把伞,也是现实世界里你看到的最美的夕阳。

喜欢你,喜欢到明明讨厌你却还是无法不在意你;喜欢你,喜欢到竟能无视你所有的缺点,什么个人原则、思考逻辑,在你面前全成无用之物。喜欢你,喜欢到明明特别普通的你,却成为我普通世界里最特别的存在。喜欢你,喜欢到谁都无可替代,慢慢就变成了简单的爱:只想和你一起吃饭,一起看你喜欢的风景,把你的习惯变成我的习惯,把我完美的世界变成有你的奇异世界。

其实,没有特别想说什么,只是单纯想表达对「喜欢你」的喜欢!喜欢连骂人都好看的金城武,喜欢笑起来阳光灿烂的周冬雨,喜欢两人之间纯真幼稚却美妙无比的化学反应!就像今日24.5度的气温:不冷不热,可以走在舒适的阳光里,也能宅在家中最明亮的角落里。

简单的爱情就像简单的生活,无法定义也不需选择,只要彼此真心喜欢,自然就会在一起。


我很喜欢你作文【四】

??秀作文:认识你,我很高兴

一直以来以为自己知道的东西还不算少,没想到一直以来我都错了。

十月三号我在网上与娜学姐聊天,她问我什么时候会学校,当时我是这样跟她说的:“五号吧,可是回学校也很无聊唉,寝室的人都回家了哇。”她让我回去看书,还特意向我介绍了她自己的几本书,显示在聊天窗口的有《百年孤独》和《纳兰词》,我并不知道什么是《百年孤独》和《纳兰词》,真的想见识一下学姐对其评价很高的作品。

五号那天我去了平湖六号才赶到学校,在还没开始检票之前我就告诉了她我都学校的时间,她按照我们所约定的`也是一直用的见面方式把书放到二幢宿管大叔那里。我们经常在网上聊天,也发手机短信,还彼此交换书看,却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模样,也许我们每天都擦肩而过,也许我们每天都遇到好几次。六号这天也是一样,我回到寝室整理一翻后把给她带的东西拿到宿管那“换”书,然后发短信给她,让她去取。

她给我放了《格言》杂志和《青年文摘》还有之前提到的那两本,整个一大叠。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纳兰性德,没想到自己却是如此的孤陋寡闻,能与南唐后主相提并论,为何只知道南唐主却不知道容若,真的有些荒唐。

就在国庆后的那个星期五的《写作》课上,《写作》老师说到某某作家也因为模仿:多年以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连诺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而一炮走红,我并不知道这本书原来最少也成就了这么个作家。

回来的几天里,我把容若所有的词摘抄到博客里,她对我这样说:“喜欢就仔细读,我个人挺喜欢的。”

“嗯呢(这是句跟她在聊天时学会的温州方言),我也挺喜欢的。”

我不认识娜学姐,我想我真的会很遗憾,因为我不会看到我那么喜欢的词,至少不会这么早就看到。

今天你了,娜学姐加油,不管什么事学弟我都挺你,祝你考出好成绩。

我很喜欢你作文【五】

时不时逗得我眉开眼笑,你就像我的亲哥哥一般…… 后来,长大了一些,周末就常常恳求着爸妈去你家玩,我像一个顽皮的小野猴,摸着你花了一个月拼起的高达模型,你倒也是放心,不怕我毛手毛脚碰坏了零件。慷慨地将一叠叠漫画书递给我,一边在一旁安静地完成一本又一本练习册,“喂,哥哥,我可以去你家里玩吗?”电话这头的我充满激动和兴奋,“可以啊,我没多少事……”一次次的询问,一遍遍的回答着。日久,情深。 你和我坐在家里的客厅里,两人手里均捧着一部游戏机玩得不亦乐乎,太阳的余晖一点点钻进窗户,照亮着我俩的脸,游戏机里的画面,一下下地变动着,“哇,打赢了,打赢了,这个怪物真的难打……”你吁着气,我在一旁呆呆的想着刚刚酷炫的画面,而对你也是满腔的.羡慕。 再过了几年,你上了高中,每月才回一次家,我的学习压力也渐渐变大变多,有时在饭局或是长假还有拜访。家长们,则让我把你树立成榜样,让我考上好的高中。 你高考结束了,在等待美国大学录取通知的两个月里,我总是会抽空去见你,和你玩电子游戏,心中的那条为期两个月的时间线一点一点的被剪断,是不舍和难以忘怀的情谊。

你如期登上美国的大学之旅,临走前那个拥抱依旧,明晰的印在脑海。 你在美国的大学里已呆了两年,一系列以往的场面浮现在脑海,你可能不知道今年春天我很想你。

我很喜欢你作文【六】

落日余晖,孤雁残阳,一人独挂夕阳下。影子被夕阳拉的很长很长,一个人瑟瑟的站在覆满凉意的春风中,撩起几缕发丝,轻触脸颊,凌乱与回忆中。

初春

河畔。春天的'气息弥漫开来。

我和你手拿棉花糖走在初春河畔的小桥上。我念叨道:“很快上学了,又不能一起玩了。”你捏了捏我的小脸“好啦,有时间会来看你的。”你笑的两眼弯弯,眉目如画。我排掉你的手,“走,放风筝去。”大概我快乐的暑假时光,都有她的微笑罢!

仲春

夜晚。漫天的繁星点点。

我两坐在凉椅上,谈谈家常,闹闹趣事。你说“十年之后,我们是依旧如此陪伴至白发苍苍,还是两个人坐在沙发两头低头玩手机。”我不敢想象多年以后,如果街头相遇,是否还记得彼此,人海中,是温暖相拥,还是擦肩而过。

到了车站。你一只手托着银色行李箱,另一只手拎着你最喜欢的凯蒂猫的袋子,那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你的头发没有用橡皮筋扎着,似懒散的人儿般躺落下来,长发及腰。你狭长的丹凤眼眯起,嘴角上扬:“你该多运动了。”伸手像摸着小猫的绒发揉揉着我的头。我一抿唇,瞪着眼睛:“坐你的车去,快走快走,这么多废话。”说着嫌弃却满是不舍。

春末

还是河畔。你告诉我你要走了。

你打趣道:“飞机票的钱我可买不起哟。”晚春中一丝凄凉渗透在你的字里行间,眉眸中尽是不舍。一起做饭的画面跃然眼前,你清脆铃铛般的笑声回荡耳边,你担心我受伤时的慌乱神情,像是幻灯片般缓慢播放。我上前抱住你,眼泪终是忍不住了,这些,不再有了是吗……

入春

是今年的春。那年的春你在我身旁,是默契喊话的你我,是泪眼婆婆的你我。今年的春,我还是很想你,今年的春,你究竟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