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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作文在场(七年级下册关于朋友作文)

七年级作文在场(七年级下册关于朋友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21 01:06:42
七年级作文在场(七年级下册关于朋友作文)

七年级作文在场【一】

话说,凡卡的老板自从看了俄国作家契诃夫所写的《凡卡》之后,一直十分纳闷。在今天,他在一个发布会来了一个特别声明。

阿里亚希涅:大家好!我就是凡卡的老板阿里亚希涅。我知道自从俄国作家契诃夫写了一篇《凡卡》的文章以后,我的名声一直很差。现在他的文章还在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出现,当每一个学生读过后都在咒骂我,说我没有人性。其实我对凡卡这个孩子可好了,犹如亲生骨肉一样。

记者:如果你对凡卡犹如亲生骨肉一般,那么他为什么会被你打呢?

阿里亚希涅:哎呀!我可真是冤枉啊!凡卡是一个乡下的孩子,心地特别善良。我知道善良是好的,但是他太善良了。其他人打他怎么也不还手,只是把痛苦积压在心里。正所谓‘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我打他其实也只是为了锻炼锻炼他,让他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里的这个大城市――莫斯科不被别人欺负。谁知他怎么都不理解,还以为我们夫妻俩虐待他呢!

记者:好!既然你们打他是用心良苦,那又为什么不让他吃充足的食物呢?

阿里亚希涅:这个更加冤枉啊!在沙皇统治最黑暗的时期上,凡卡在我家是当一名学徒。在当时我们的生意也不大好,万一不幸破产了,凡卡就得投靠另一户人家。如果我们让凡卡吃得好好的,他就会像蛀米大虫一样不会干活,每天只过着少爷般的生活,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我们不让他吃充足的东西,也不过只是用心良苦吧!

记者:原来如此!还有一点,你为什么让他在过道里挨冻呢?

阿里亚希涅:那可真是天大的冤枉啊!让凡卡睡在过道里是为了让他增强体质,并不是虐待他。要知道,万一凡卡体质不好,老生病,可要花上一大把钱去看医生。增强体质对他也有好处啊!

记者:呀!原来这一切一切都是对凡卡好的,看来不少人要对你作出改观了,同时小学语文课本十一册也要修改了。

七年级作文在场【二】

夜深人静,我的目光聚集于书架,指尖从本本书的书脊上滑过,最终定格于《古典幽梦》。取下,翻开,嗅着那淡淡的墨香,阅着那清新的文字,我渐渐沉醉。

作者因朋友的疏忽而独自于空寂陌生的海边,入了迷途。不得不坐于基石等待天明。盈耳的涛声清洗了作者心中都市的噪声杂响。作者琢磨出了涛声单调乏味,但那是不经雕琢的自然声音。感慨之余又多了一份无奈与忧愁。今日的文明不断破坏着大海,也许涛声会消失,自然界的每一种声音都面临着同样的危机。作者就那样坐着,听着天外之音。

依稀记得,两年前的我也坐在海边,聆听大海的呼吸。那低缓而沉重的涛声安抚着我躁动的心,为它沁入了丝丝凉意。仅仅那一次而已。

同时,我多了一份沉思。我虽无法完全理解作者心中的愁苦,但也略懂一二。在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今天,自然界种种生动、朴实的声音正一点一点地消逝,自然气息也一点一点地淡化,而纠扰的噪声此起彼伏。多数人对此浑然不觉,被浮华蒙蔽了双眼。

有得必有失。科技的飞速发展给我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与享受,却少了一份来自于自然的真实。山珍海味吃多了,谁的味觉不会麻木?五光十色看多了,谁的视觉不会疲劳?唯有回归自然,才能使我们身心得以放松。但是,现在的我们,会想到这点么?多数人只愿窝在家里,面对电视、电脑,着迷于花艳俏丽的电视剧或是紧张刺激的游戏,为一位位明星或是一本本小说而疯狂。我也相差无几。

也许我该悲哀,因为我失去了真实;也许我该庆幸,至少自己还保持着一份清醒。我渐渐有些迷茫,生在这个时代,是受眷顾还是遇不幸?无从知晓。无论如何,我已难以回归自然,享受那份真实了。

合上书,我无奈叹息,淡淡的墨香依旧缭绕于全身。

七年级作文在场【三】

过了一会儿,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睡熟了,做了一个甜美的梦……

“快起来,你这兔崽子!不好好看店,还有闲工夫在这睡觉!”什么?老板回来了?凡卡睁开朦胧的眼,用脏手背揉了揉眼睛。“好啊!你这小兔崽子,白养你了,你竟然不看店,敢在这偷懒,看我不打你!”老板恶狠狠地说完以后,拿起楦头就朝凡卡头上打,“我让你偷懒,我让你偷懒,不好好暴打你一顿,你是不懂规矩的!”小凡卡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老板暴打了一顿。身上疼痛难忍,眼睛被打肿了,鼻子还流着,凡卡轻声的呻吟着。一般的人看了以后都会心软的,可是老板的心就像石头一样,是永远也软不了的。

第二天,小凡卡睡醒以后,身上多处伤痕,头疼得要命,想起来都困难。老板见了不但不让凡卡休息,还往凡卡身上泼了一盆凉水,这时正是冬天,小凡卡身上湿淋淋的,不停的`打着哆嗦。“快起来干活!”凡卡冷的不敢说话。“快去给客人擦鞋去!”小凡卡趔趔趄趄的走向大厅,给客人擦鞋。凡卡好一阵子来到客人身边,好不容易才坐下来。他轻轻的擦着,不一会就睡着了。

“你们这是怎么搞的,我是来擦鞋的,不是来看你们睡觉的,你们这是怎么解释?”“对不起啊!真的对不起!一会儿我会好好的教训他的!要不您一会再来吧!”老板好不容易才把客人打发走,这是把怒火全部投向了凡卡,“你给我起来!”凡卡被拎了起来,一双眼睛无精打采的望着老板。“咚咚”小凡卡被老板扔到了墙上。“今天你不许吃饭,你给我滚出去!滚!”凡卡可怜的爬出门去,老板又在后面补了一脚,把凡卡踢到了雪地里,这是凡卡已经快被打了,在被老板打了一顿,已经面临着亡的威胁。

凡卡一点一点的爬着,他突然不爬了,吃力的转过身来,望着天空,眼里充满了企盼,他的心里,一定是和爷爷在炕上坐着,泥鳅在一旁摇着尾巴,用脸蛋蹭着他的脚……

七年级作文在场【四】

人的思想似乎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犹记得还是高中时看到过文章,时隔两年再看,同样的为那生命的奇迹而感动,同样为与磨练的发生做好心理准备,但总觉得心中有什么在孜然生起。同样积极的思想还是有了变化,是更成熟了,更稳重了!

生活不可能是永远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总会面临这样或那样的磨难与挫折。就好比文章中的那对父子,父亲是消极的,在人生的磨难面前他屈服了,软弱了。可以说他失去了直面人生的勇气与对生活的信念,多么可悲,多么无奈。在磨难面前我们也许会失去很多东西,但最重要打的是希望不能丢失。就像潘多拉的盒子,当灾难、疾病、痛苦等一切具有毁灭性的灾难飞出袭击人类的时候,希望还在,在潘多拉最后一层还保留着希望。所以不管灾难多么恐怖,人类因为拥有希望,就有战胜灾难的勇气。

而现在的我们呢?太脆弱。生活中,学习中,工作中稍微有些不如意,我们会自怨自艾。从小被保护得很好的我们似乎忘记了跌倒了还要怎么爬起来,所以才会有韩国自率世界第一,富士康一跳又一跳,亿万富翁这个开煤自,那个跳楼自的……

冰心老人曾说:生命是一条小溪,它从清亮无暇的源头涌出,曲折迂回,磕磕绊绊。不管面临怎样的生活,生活你本身是不会伤害我们的,伤害我们的是我们的态度。生活就是一座又一座的高山,磨难只是在半山腰阻隔我们前进的道路,可是又有什么呢?翻过去不就好了吗?当我们站在山顶俯瞰大地,俯瞰我们曾经走过的路,又是多么愉悦的一件事啊!

七年级作文在场【五】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平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近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近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七年级作文在场【六】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呻吟。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习,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七年级作文在场【七】

《失火之后》这篇作文语言生动,文章有理有据,说服力强,上下文过渡自然,条理清晰,首尾照应,结尾点题,不失为一篇佳作。

文章开头新颖,具有先声夺人之效,使读者看了第一句忍不住接着往下读。交代失火原因以及救火时的危险时,加入人物行为,生活中的画面跃然纸上,并以艺术真实和生活真实相结合的手法,把故事写得生动感人。然后引出居民的议论,最后得出“我”的思考,使文章的主题自然而然升华到了较高的境界。结尾部分正是作者要表达的,即写作此文的宗旨,换言之,中心思想。一个中学生能有这样的体会,令人刮目相看。精彩的结尾可谓点睛之笔,看似平常,却最奇特,这便是作品的艺术特色,有着强烈的现实意义。

该文采用第一人称,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语言很有特点,虽然不华丽,但却极为准确、生动、形象,情感丰富而真实,读来津津有味,这是很难得的。在描写火势时,“火焰足足有半层楼高,那气势,就算是火红的`太阳也要逊色几分”;在叙述失火后的景象时,“原来白色的墙已经变成了一片漆黑,像是被刷了油漆似的”,类似可圈可点的佳句不少,给文章增添了些文学情趣。

该文的另一个特点就是结构合理,作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十分深刻透彻,加上语言铿锵有力,掷地有声,令人过目不忘。本文题目“失火之后”,但在叙述“失火”的事情时,用了大量的笔墨描写失火的过程,后面的结尾简练,只用了一个很小的自然段。其实这是一种很巧妙的写作手法,前面进行了充分的铺垫,结尾的点题才能水到渠成,前因后果娓娓道来,很自然,让读者信服,且毫无造作之感。如果能把失火后人们灭火时的细节描写出来(不仅仅是“一桶接一桶的水往火上浇去”,把失火造成的损失着重叙述一下(不仅仅是电瓶车烧毁,把墙壁熏黑,则更有说服力,更能震撼人,作品就会显得更有思想深度。

七年级作文在场【八】

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每个人都想当强者,在狼群中也不例外,每只狼都梦想着成为狼群的统治者——狼王,《狼王梦》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想当狼王的故事。

这本小说主要写了这篇小说主要说了: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诞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是因为这个愿望是紫岚去的配偶黑桑的心愿。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最感动的是:母狼紫岚为了救自己的狼孙与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让我悟到生存的艰难,体会念了竞争的无情,欣赏了不屈不挠的强者风采,让我们抢先一步获得过人的胆魄和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