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笔记>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原来如此满分记叙文)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原来如此满分记叙文)

更新时间:2023-12-17 09:56:21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原来如此满分记叙文)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一】

我没有那清纯可人的靓丽外貌,没有婀娜多资的苗条身材,也没有那留云善睐的名目,自然也不会顾盼生辉,更不会“回眸一笑百媚生”。我的笑容虽被人恭维过,但我深知那只不过是同“病”相连的`好友的善意安慰而已。然而正因为我平凡,我便少了漂亮女孩的骄傲自矜和过分的矫揉造作,却多了一份平易近人的随和与发自内心的真诚。倩女们整日生活在我辈视为樊篱的别人的包围圈里,一颦一笑都备受关注,不免活的很累/普通的我却不受任何羁绊,过着闲云野鹤的舒适生活。

我不美,但我绝不会因此而去做一张假脸,整日对镜描眉画眼,首弄姿;我不美,但我并不会因此而埋怨造物主的不公,整天自怨自艾,偾世嫉俗。古人曰:“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我虽算不上“简约其外”但也愿以自己磊落的胸怀和宽容一切的笑,拥抱每一次初升的太阳。既然每一个人不可能都成为太阳,那就让我做一轮月亮吧,哪怕只是一轮残月,虽孤寂黯淡,却将自己的清辉一泻无余的奉献给世人,照亮荆棘丛生的漫漫征程,我本平凡,但不平庸。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二】

??子本弱,为母则刚记叙文1200字

有了女儿后,我再没改过这个签名。

我不是女汉子,但我拧得开水瓶子,受我妈妈的影响,我从小就认为一个干练智慧顾家又能挣钱的女人才是好女人,显然我妈身体力行的拉高了做女人的标准。

女儿是剖宫产,这是我的遗憾,所以母乳是我必须践行的责任。剖宫产的弊端之一就是下奶慢,所以不得已给了奶瓶,女儿产生了乳头混淆,亲喂时“哎呦哎呦”的喊,好像吃的很辛苦,我只好在她睡着时用吸奶器吸出来,往往两边吸完还不够70毫升,勉强够一顿,半个月后,剖宫产的伤口崩开了,留下了现在蜈蚣一样的疤痕。

42天,我让妈妈回去了,我很心疼她,因为女儿日夜颠倒,很不好带,半夜我经常抱着她在家里晃悠,白天睡的也不长,我觉得女儿似乎有些肠绞痛,只有抱着才能睡,我们几乎没有能休息的时候,平均每天只能睡三个小时,这样的罪我受就得了,我见不得妈妈为我洗衣做饭日夜操劳。好在妈妈走后,我看着小巫那本成功渡过母乳第一关成功在三天内实现了纯母乳。

我女儿是不折不扣的高需求宝宝,对安全感有极高的要求,这种抱着睡觉的状态几乎持续到百天。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过来的,每时每刻都在照顾她,有很多人建议我放下她让她哭,不要惯坏毛病,我从不听这些建议,我是妈妈,我有母亲的直觉,我女儿哭就是告诉我,她需要我,她没有那么多扭捏的想法,妈妈就是她能依靠的全部。我睡不好,吃不好,一个人带孩子有多辛苦,那权当是做母亲的修炼,我相信西尔斯说的,十六年后,我会收获一个健康快乐幸福的孩子。

在有女儿之前我做过娇滴滴的公主,我不做饭也不怎么做家务,工作为主,喜欢到处玩,舍得打扮自己,觉的对自己不好就是对生命的辜负,但是有了女儿,我更深刻理解了生命的.意义,也更明白一个孩子能唤起柔弱女子内心多少刚强。

我自己带孩子也同时处理公司的一些事物,休息不好实在是精力不济,我常常犯一些低级的错误,家族公司一般内帐必须自家人管理,经手的额度也比较大,有一次女儿在旁边哭,我只好抱着她转账,一不一不小心输错了对方公司的账号,结果两百万卡在银行不能即时到帐,不得已我找了银行工作的弟弟动用了很多关系,才勉强在扎账前把款重新转出去。因为这种低级错误,我不知道被公公骂了多少次,老公也数落过我很多次,我有口难辨,他们说某某某也是带着孩子工作,怎么就不像你这样?我只是想,不知道她的孩子是不是想我女儿一样难带。

休息不好自然恢复的也慢,五个月的时候我的肚子还像没生出来似的,有一天我说我抱着孩子好累买个腰凳好了,那时我的手腕已经得了腱鞘炎,拿不了重物,结果老公开玩笑的说,你的肚子那么大不是自带腰凳吗?虽是无心之语还是刺痛了我。我照着镜子,里面的女人面容憔悴,衣服总是粘着奶渍,我不辞辛苦的带孩子工作打扫,换来家里的温馨却再没想过自己。

常常有人说,你为什么这么辛苦,为什么不请保姆呢?是的,我没请过月嫂,没用过保姆,一来,我有点心理情结,觉的我妈能做到的我也能,二来,我实在不想在带孩子这件事上假手于人。

女儿一岁时,我和嫂子被公公安排去珠海收房,我们过去办完手续还要负责给房子添置家具,保证全家能过去过新年。公公买的房子在斗门,离老市区很远,我们找了快捷酒店住下,然后每天马不停蹄的到处逛家具卖场,每人抱一个二十多斤的孩子,每天要走至少八公里,为了保证孩子的伙食,我买了一个隔水炖每天熬不同的粥,青菜水果类也尽量解决,一天下来,我和嫂子累的躺在床上就能睡着,两个孩子倒是无比高兴,一个爬着一个走着,在酒店里躲猫猫。我们用了一周时间最快速度的搞定了基本设施,买的都是现货散完味道的家具,然后迅速住进新家,那个区是新区设施并不便利,买新鲜的菜和鱼要走来回两公里多,我女儿不坐推车,就这么抱着,边玩边走,回来喂完饭哄睡,再处理家务。

我和嫂子在没孩子之前都是爱玩的小姑娘,工作上都很要强,但我们都不会打理家务尤其不会做饭,怀孕后,我们都做了全职妈妈,但是也都打理公司的不同事务,别人看我的朋友圈,总是说,真羡慕你啊,到处玩,冬天了还能到南方过冬,我也没什么异议,就是猜想,如果换了你,不知道能不能坚持。

我身边的妈妈们,全职的上班的,各有各的辛苦,每个人的内心曾经都住着一位傲娇的公主,但是孩子是我们成长最好最自然的催化剂,因为爱孩子,我们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享受。有了孩子的我们跟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显然已经是两个世界,我们的甘苦,她们不懂,我们的幸福,她们不知。我欣赏的女子便是这样,挑的起生活的担子,却又为孩子保持最柔软的心。

在旁人的眼里,有孩子的女人往往婆婆妈妈,琐事繁多,生活的乐趣也不大,很多小姑娘甚至对孩子没有任何好感,世界很大,能享受的东西很多,多到没有尽头。为什么我们仍然愿意选择这条辛苦而没有止尽的路?女子柔弱的肩膀在这浮华又艰难的社会中不仅担负起育儿的责任,更多的也在肩负赚钱养家的担子,刘烨的妻子安娜说,她最佩服的就是中国女人,上班养娃顾家,却仍然让男人觉的自己的威信未被挑战,这是中国女人最大的智慧。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是我们与生俱来的母性唤起了内心的强大。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三】

记得很小时候,你看看我,又抬头看看天,那是我感觉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遇到你之前,我的世界里,天是灰色的,路是灰色的,楼也是灰色的。但是,在这一片灰中,你光彩照人的缓缓走来,又匆匆离去。我从那时起开始追逐你的脚步,而你也慢慢的注意起了不起眼的我。你开始给我讲故事,带我玩耍,向我诉说你的烦恼。这时,你看我时很近,看云时很远。

如此晴朗的天空却因你的皱眉而蒙上了阴雨,这本该是破碎的'预兆,我却傻傻的将它视作我驱散炎热的甘露,你的脚步越来越凌乱软弱,越来越飘渺虚无,越来越难以捉摸。静静地,我跟不上了你的步伐,丢失你的世界,又蒙上了一片灰……我在街道上亡命的狂奔,你在白色的病房里痛苦的挣扎。我到了,你走了,我疯了,你睡了。你累了,我痛了。你是魔鬼中的天使,给我带来了无尽地快乐与欢笑,同时还无情的给了我痛苦与悲伤。我一次又一次的将我细小的神经割掉,感受割神经时那撕心裂肺的痛楚,享受割掉神经后那安详的感觉……

你说过,雨天是最美的,所以,我将在下个雨天,手持你的发卡,化身为恶魔,去寻找那个冷酷的、无情的、自私的,以愚弄凡人感情为乐的上帝,质问他为何带走你,为何让我陷入痛苦的深渊?然后我要用你的发卡亲手挖出他黑色的眼球,放于你的墓前,祭于你——我亲爱的姐姐。

做完这一切的一切,我将脱去我恶魔的外衣,回到你的身边去守护你,就像小时候你守护我那样守护你……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四】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名叫苏尔的流浪汉。他无家可归,为了在即将到来的严冬求得食宿,他故意为非作歹,想让警察把他送进监狱。但屡次以身试法,却都没有被捕。这时他听到教堂的赞美诗,决定振作精神,重新做人,警察却把他抓走了。

小说的情节看似荒诞,但不失其严肃的现实意义。在那样一个颠倒是非、混淆黑白的社会里,谁又敢说这样的事不会发生呢?

小说的结构一如欧。亨利的其它作品,结尾以一个陡然的转折,让人们在惊诧和开怀之余深思一番。正当读者鄙夷警察的糊涂和对苏尔思想上的转变感到高兴时,苏尔却无缘无故地进了监狱——既在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五】

这章讲的是达尔大尼央从英国归来,沿途去见了波尔朵斯、阿拉密斯和阿多斯,并分别送了他们一匹好马,自己也留了一匹。但是,不幸得很,当四个朋友再次见面时,四匹马都没有了。阿拉密斯卖掉了马,波尔朵斯赌博输掉了,而阿多斯不仅输掉了自己的,也把达尔大尼央的马输给了别人。这样,当四个人在酒店会面时,也不禁为他们自己的不约而同相对大笑。

除了情节上的有趣,这一章也生动的将各个人物的性格展现了出来。如波尔朵斯,他把马输给了两个英国人,但嘴上却不肯承认,说是卖掉了——不过买主少付了不少钱。

全书的特点也从这一章中表现了出来:语言诙谐、情节起伏,多用语言描写,人物性格鲜明。

语言描写是这一章乃至全书最成功的地方。人物语言代替了情节叙述,又是人物性格的最佳体现;爱慕虚荣的波尔朵斯,沉稳干练的阿多斯,痴迷于宗教的阿拉密斯,还有关心朋友的达尔大尼央,他们似乎活生生的站在我们眼前。

本该是这样作文记叙文【六】

许多回忆已在时间的大河里被稀释得如丝如缕,但你陪我走过的日子却依旧如星星闪耀着光芒,点缀着我人生中的每一个夜空。我不会忘记,不会忘记这段与你牵手走过的日子。

在我很小的时候,便与你结下了很深的渊源。因为当时老师告诉我,写日记有助于提高作文水平。于是,我兴冲冲地跑到商店,在众多花花绿绿的.日记本间发现了你;一本拥有淡蓝色的封面,挂着银色小锁的日记本。就这样,我欣喜若狂地捧着你回到了家,凭着当时的兴奋劲儿写下了第一篇日记。从此,我每晚的睡前时间里便多了一道美味佳肴。

白驹过隙,光阴荏苒,随着年月的增长,你身上留下的已不是我稚嫩的笔迹,当初所写的零碎小事也已渐渐被我多变的心情所代替――我喜欢用红色的笔来与你一起分享快乐,用蓝色的笔向你倾诉忧伤,用黑色的笔让你教我自省,用绿色的笔为你增添希望,为自己打气……用各种各样的彩笔来描绘自己的人生,絮写自己的心情。而你,总是安静地任我在你身上胡乱涂鸦,永远无怨无悔地做我的忠实听众。沉默地像一位老者。

如今,我已习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轻轻翻开你。

闭目,凝神,回忆,记叙。

看着手中的笔一次又一次在纸上划过弧线,我就会变得平静从容,再差的心情也会转阴为晴,因为,还有你一直陪在我身边,听我倾诉衷肠。

是你,教会了我怎样在失望中找回希望;

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在伤心时找回快乐;

是你,教会了我怎样在骄傲里找回谦虚;

是你,教会了我如何在兴奋后找回平静。

你已不知陪伴我走过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你陪我尝过,学习中的艰难险阻你陪我闯过,心情上的潮起潮落你陪我度过……发生在我身上的点点滴滴都已存封在了你的记忆深处。不论多久,我相信你都会一直陪我走下去,一直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