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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英语作文)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英语作文)

更新时间:2023-12-29 09:55:36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英语作文)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一】

她长着一张犹如盛开的玫瑰花一般的小脸,脸上镶嵌着一双秋水般的.大眼睛,眼睛上有一对浓黑的月牙眉,一个挺挺的鼻子下有一张能说会到的樱桃小嘴,脸蛋后面有一头乌黑油亮的秀发。

我喜爱她的原因是:她很乐观,爱笑,说话幽默风趣。

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我与她漫步桃园山庄。她望着蔚蓝的天空漂浮的朵朵白云,如同诗人观景,“蔚蓝色的锦缎上绣了几朵清秀美丽的石竹花……”呸呸呸!瞧瞧她!真是一个自满的人!还自我欣赏自己的“佳作”呢!她一见我在笑她,立刻眉开眼笑道:“这是你作文中的‘精华’,你居然不知道!”啊?我嘴大得可装下一块砖头了!只见她脸上洋溢着兴奋的光芒,就像山坡上绽开的山丹丹花一样。你看,眯起一条缝的小眼睛,那天真活泼的笑容,多么像一株茁壮成长的向日葵呀!

她就是一颗时时为我带来欢乐的“开心果”—雅兰!她就是我最喜爱的“开—心—果”!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二】

刘嘉豪是我的好朋友,他今年九岁了,身体壮壮的,个子高高的。脸圆圆的,一对黑黑的眉毛下有一双大大的眼睛,显得十分精神。

他的课余生活丰富多彩。如:看书,玩电脑,滑滑板,滑冰,跑步,画画,玩游戏等等。但他最喜欢的还是下围棋了!他还是一个十分乐于助人的人,有一次,上体育课时,我看见我们班上有一位同学没带跳绳,刘嘉豪看见了连忙过去说:‘‘我们一起跳吧。’’‘‘谢谢。’’同学说。整节体育课刘嘉豪都和这位同学一起跳绳呢!他们还玩得可高兴了。

他还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有一次他没考到自己理想的成绩,放学后,他垂头丧气地说:‘‘我为什么不仔细一点考到满分呢?’’我听了十分感动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放暑假时,我俩一起去温江国色天香,参加围棋段位比赛。比赛的人可真多啊!我和他分在了一组,比赛开始了,我们十分紧张,我和一位女生比赛,他和一位男生比赛。只见他十分认真,时而皱紧眉头,时而面带微笑,四十分钟比赛时间很快就到了。他轻松地走出考场,而我太轻敌了,又不动脑筋就输给她了。

我很喜欢这位好朋友,爱助人为乐,很有自尊心,爱动脑筋,爱思考问题。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三】

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地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地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地读上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我想这本书一定会是《魔法灰姑娘》。

这本《魔法灰姑娘》时放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一是因为我原来看过《灰姑娘》这个故事,被里面的故事情节所感动了;二是因为我已看到这本书的题目,心中便生出了许多疑问,很想消除这些疑问。

刚一到家,我便跑进屋子里津津有味地读起了这本《魔法灰姑娘》。

等我读到第八章《海蒂想控制我》时,已经到吃午饭的时间了,而且爸爸也在客厅不停地催我,因此我只好恋恋不舍地放下了书。吃完饭,我又接着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便气愤填胸,海蒂竟然妄想让爱拉一位爵士的女儿当自己的侍女,而且还不断地施命与爱拉,而且爱拉也必须听命于她,这一切都是因为露欣达那邪恶的诅咒。

当我读到第十八章《双重诅咒》时,内心早已不只是气愤,而是变成了愤怒。露欣达不断给人下邪恶的诅咒,这回,埃拉不仅要服从命令,而且要十分开心地去服从,简直是成了一个百分之百的傀儡。

后来,爱拉沦为女仆,海蒂便开始肆无忌惮地欺辱爱拉,爱拉有苦说不出,只能一个人暗地里哭泣。我看了后,也哭了一场,害我眼睛红了好半天才好了。

过了一段时间,我终于读到了最后一张。爱拉通过自己坚强的毅力战胜了诅咒,和心爱的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为这本书,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四】

有一本书,它能在困难中给我前进的动力,它能帮我选择正确的道路,它能给我活下去的勇气——它就是《风与树的歌》。

前两个月,我突然对阅读有了兴趣,便买下了它。翻开这本书,我就被一个个可爱的故事吸引了,所以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一开始,我就进入了小狐狸的悲惨生活。

看完这本书,我有点恋恋不舍,就像那处于幻想中的人,已经深深地陷了进去。

我突然发现生命是如此的可贵,如此的渺小……一只只美丽的蝴蝶在草丛中嬉戏着,可它们不会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也许是得到花粉,也许是飞到更高的天空中装做一只小鸟翱翔,还可能面对的是亡……没有人知道。

可以说人生就像是一场旅行,说走就走。也可以说是一次航海,途中有大浪,也有美丽的海岛。

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为了挣钱?为了养家糊口?还是为了去体验一下?不,其实上天给人一次活着的机会,是为让你好好地享受每一分、每一秒。人生不会有“第二次”,难道我们要让这世界来控制我们吗?不,上天的这一次选择是为了让自己创造出奇迹,下一步怎么走,还是由自己来选择吧!只要选对了一条成功的道路,那么你就是人生的强者,人生的赢家!

总之,人只要坚持,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难道我们会放弃吗?不,不是的。没错,这是人活着的道理,也是我读完这本书后的感叹!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五】

“看书时间到了,看书时间到了!”老妈又开始了,唉,我只好抓起书看起来。我看过许多书,有,《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如果你要问我,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十万个为什么》。”关于这本书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有一次,我在家里吃饭。把一块骨头随便扔在了地上,不过一会几只小蚂蚁“行动”了!它们先是用头触一下那根骨头,然后迅速地返回窝内,又过了一会,一个蚂蚁小分队来了,它们排列有序,一个“小队长”在前面打“先锋”,到了目的地—骨头,便把骨头抬回窝,它们按着来的路线返回,由于好奇,我在它们周围用手指了一圈。它们便乱了,像无头苍蝇

一样在圈里乱了套。我拿起《十万个为什么》想找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终于找到了,原来蚂蚁出窝前,会留下一种特殊的气味,如果蚂蚁找到了食物便会按气味原路返回,如果搬不动它会回巢叫工蚁帮忙,如果你在它回巢时在四周划一个圈,会把它留下来的气味打乱,因此它会一直在这个圈里走来走去,没完没了。我知道了,那么我还有一个疑问它们它们为什么要先用头触一下呢?经过仔细查找,我终于把这个问题也给解决了,原来它们头上都有一个触角,这对触角就像一个信号仪,只要它用触角触一下食物,就能知道食物能不能吃了,如果能吃,它就会用头触一下另一个蚂蚁,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直到传到蚁窝里,然后大批大批的工蚁会来到食物旁边,拉回窝内,看到这儿,我才高兴的笑了起来,因为我又从书中学到了一点知识。

听完这件事,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爱《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了吧!因为它每天都可以让我学到新知识,解开谜题。

我最喜爱一本书的英语作文【六】

《狼王梦》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里面张现了母爱的伟大,也写出了狼在争夺王位时“不该”有的善良。

狼,在人们心中是邪恶,狡猾,腥的代表,所以有时侯人们把忘恩负义的人们称为“白眼狼”,从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人们才会去“围剿”它们,但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它们的观点大大地改变了。

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写了一匹名为紫岚的母狼为完成丈夫黑桑未能完成的愿望:争夺王位,培养了一只只年轻力壮的公狼和一匹漂亮的女儿,结果儿子们一次次地于非命,后来保住女生下来的黑桑的脉,它用尽最后一只气地咬住金鹰的脖子与它同归于尽。

其中,讲紫岚为保护二儿子蓝魂儿,它只得恨下心把儿子硬从铺兽夹里拉了出来,可猎人看见那肯放到手的生意,紧追不舍,可人的速度那有狼快,距离一下就拉开了,可紫岚一不小心把脚摔断了,成了断脚狼,可它见猎人快追上来了,它奋不顾身地向猎人扑了过去,突然白天变成了黑夜,狼那绿眼睛和爪子经过黑夜的点缀更加可怕了,猎人在黑夜那里是狼的对手,只好走了。紫岚走到儿子尸体旁,用手掌拂摸着儿子的尸体,便立刻拖着儿子消失在黑夜……这一幕最让我感动。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啊!即使是儿子的尸体也不愿给狠心的猎人扒去狼皮,挖出那蹦蹦跳的狼心!

你们知道了吧,狼并不是只有邪恶、狡猾、腥的,它们也有善良!而善良正是因为母爱而诞生的!这也正是我对狼的改变观点和喜爱它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