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笔记>

我与法律主题作文怎么写(法律的作文800字以上)

我与法律主题作文怎么写(法律的作文800字以上)

更新时间:2024-05-14 08:10:48
我与法律主题作文怎么写(法律的作文800字以上)

我与法律主题作文怎么写【一】

二十一世纪,是个经济发展迅速,拥有先进技术的世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不再有饥饿,现在虽然没有了饥饿可是人们又为另一件事而烦忧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可购买食物时,我们还要对食物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仔细检查,不要让我们吃了过期食物,以导致胃疼、食物中毒等各种不良症状。买食品时可不要马虎,要认准“质量安全”标志。这个标志是蓝色的,外面是一个圆,里面是一个s形标志,下面写着“质量安全”四个字。买食品时还要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过期食物千万不要买。

如果添加了防腐剂或色素的食品也不能要。买食品时还要看看是不是正规产家生产的。买食品时不要将就,发现有变色,变味的食品要求退货,不能就这样吃下去。像红的发黑的西红柿,掉色的海带、紫菜这些都是新闻报道中染色的食品,吃了不宜健康,特别是对青少年,孩子营养要齐全。坏了,馊了的饭菜,别说孩子了,就连大人也不能吃。如果大家多关注食品安全,对自己生命负责,那么就不会有很多病痛。在现时生活中,我就碰到过这样的事:一次,妈妈叮嘱我买好菜单上的菜,可我不懂得如何挑菜,买回来的白菜有许多黄叶子,萝卜太老了,土豆发了芽,都是一些小问题,但是吃了就回胃疼,幸亏妈妈及时发现,并严厉的批评了我,我这才意识到对吃的食物要比什么都细心。有些人得的病痛,大部分是“病从口入”,所以只要你多留一份心便少一份病痛,少一份烦恼。

我相信每个人只要不被蒙骗,加上管理局的管理,不法商家就会不攻自破!

我与法律主题作文怎么写【二】

康德在自然状态的观点与洛克相似。康德认为自然状态下的自然法是妥适的。环境也是全体人类共同的所有物,在共有的环境中劳动便会获取固有的财产。但人类本身就不是非常的理性的动物,每个人都只愿意进行自己认为良善的事情而不被他人的意见所左右,这种认知的差异,就会导致冲突,从而引发社会的不安全性。这点与霍布斯相类似。人们要舍弃自然状态下这种不清楚的权利的关系,在政治权利保障的秩序下和平的共存。

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真诚的探究正确的道德律,仍然会因为认知的不同而引发冲突。客观的法秩序的确立使自由和不同的认知判断得以并存。这点与休谟的协调的观点类似。但是,我们也知道,世界上存在着众多的法律类型,但是只要你所生存的社会存在着这种现行的法律,你就要去遵守,如果不遵守将难以进行社会生活,不能以有其他法律类型为由,而不遵守你所居住的地方的法律。

康德认为所有人都有加入社会契约的义务,只有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才能够切实的分配何种事物属于何人所有,才能够确定每个人得以自由行动以及选择自由的范围。但是,立法者也是人,不可能实现分配及划分范围的理想状态,所以,必须永远持续努力实现这个目标。

我与法律主题作文怎么写【三】

洛克与霍布斯不同,洛克是个坚定的有神论者。他思想论述的前提是:人类都是神的创造物。神赋予了人类理性,从而使得人类可以认识自然律。关于自然状态,洛克认为自然万物都是神创造的,神创造所有物,这些所有物为人类所共有,而由神创造的人类自身通过劳动等活动并且利用世界(全人类共有物)创造出属于自己所有的的所有物,对次拥有所有权。但是,在自然状态下对人的行为有各种障碍,人们违背自然律的行为也等于向全世界宣战,因为世界是全人类共有,自然律也是全人类共有的法则。所以,任何人都有权力惩罚这些违背自然律的罪犯,而被害人独有的被侵犯的权利只能由加害人进行赔偿。

洛克还认为在自然状态下,自然律由每个人自己行使。这种自己行使的状态使得人们的生命、自由及财产的保障不确实,就应该将个人对自然律的执行权及判断全部集中由政治权力行使,这时,社会契约订立。社会契约建构起一个政治社会,而政治社会将权力信托于政府。这点与霍布斯不同,霍布斯认为政府权力由人们集中而直接取得。洛克观点中基于社会契约而取得权力的政府的权力实际上是有限的,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信托。当政府逾越权力的范围时,信托于政府的权力便消失而回到人民的手中。

关于宗教,洛克认为信仰宗教是人们的自由。因为信仰是一种内心的活动,而政府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保护世俗的利益,内心的活动并不经政府的调整。如果政府强迫人民信教,人民信托于政府的权力同样也会消失。就会出现人民和政府的战争状态。洛克还认为世上的各种行为须来世接受神的审判,所以,政府与人民之间的纷争可以通过神明来进行裁判,即起身叛乱。这样一来,认知到人民拥有抵抗权的政府会更好的保护人民的自然权利。

我与法律主题作文怎么写【四】

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自由的状态,但是人们在这种自由的状态下为保护生命或者财产权会产生障碍,就要基于社会契约而建立政府。政府及国家制定法律并基于法律而行为。但法律的制定依据又是什么呢?法律制定要使在国家层面下生活的人民能如自然状态下一般拥有自由,所以,法律应有人民自己制定,这样才能保护在国家层面下生活的人民的自由不减少。但是,人民人数众多,制定法律时,自然难以达成一致。这时,以多数决的办法,而多数人的意思往往与普遍意志趋同。我们也可以理解,子信息越充分,参与的人数越多的情形下,多数决做出判断的正确性就会越高。

在卢梭的思想中,有一个天才的“立法者”来引导大众。为什么基于共同意志作出的判断还需要一个“立法者”呢?是由于,普遍意志大部分正确,但不会总是正确,仍会有出错的时候,这时就需要一个借用神的权威的立法者来使人民信服从而做出正确的判断。由此,卢梭认为宗教是政治的工具。天才的“立法者”作为一个人,他也无法使得一个国家永远存续。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追求个人利益而不会为集体利益而牺牲,宗教成为政府统治者的一个高贵的“诈术”,借由其权威而建立起正当化的理想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