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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三年级上册用五感法写作文300字)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三年级上册用五感法写作文300字)

更新时间:2023-10-08 07:48:34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三年级上册用五感法写作文300字)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一】

主张某一观点,可能受到一个体系的影响。如争论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或者继受取得似乎没有什么意义,但假如我对一些问题采取重构思路,如:“无权处分合同在符合善意取得时有效”或“善意取得是法律行为”,这种争论可能在这样的思路下是有意义的,故我们要把问题放在体系中,找体系中和这个问题牵连的其他问题来帮助理解,而我们的讨论有时会就观点论观念,涉及体系不多,这也未必不好,因为问题和体系是互相牵动的。,问题的讨论也会促进体系的发展

由于问题与体系的这种关系,还要求我们在研究中注意追前提,认真研究体系中最基础的问题,踏实的研究应该是把前提一步一步追过来的,而一些具体问题不完善:如法律制度的设计存在逻辑与功能上的缺陷,很可能是对前提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思考与讨论。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二】

(一)关于研究者,我觉得要努力做到:

1、“融会贯通”:法学与其他学科、法理学与各部门法学

2、“能大能细”:对问题的认识具有理论深度、对具体问题的推导尽量细致

(二)关于文章写作

该问题如书法有各种体,没有绝对的标准,此为一己粗浅之见

1、语言平实、简洁。

2、体系性、形象性:让人能看懂,可举例子、列图表使论证形象。

3、反思性、创造性:没有反思,可能对问题缺少思考;要注重新的视角与方法。

4、艺术性:语言、结构具有美感,让人读起来舒服。

5、论证性:以论证让人信服,而非通过力量强迫人接受。

6、诚信性:不抄袭别人观点,自己尚未思考成熟的东西勿轻下断言。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三】

赫尔穆特·科因:他没有告诉我们正义是什么,他认为法律构成要件是依据评价的观点被塑造出来的,其本身隐含着价值判断,因此单纯的函摄模式不足以适用法律。因此,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复制此前的评价。因此,可因是一个标准的评价法学的代言人,而不是利益法学的。

“评价法学”:西方主要有三大主流法学派,其主张和研究方法不同。评价法学主要在私法领域取得巨大成就,而行政法仍然停留在概念的研究和构造上。但是我缺乏对这类文章的阅读,不是很了解。

比德林斯基的观点:对于不同的价值和利益如果法律没有评价,他并不认同法外的主流价值观。他选择一种法学的方法对这些价值体系进行筛选。这只是他的出发点。他的目的是推论出具有价值意义的发概念。他的'理论很难被理解,需要有些哲学基础才行,但遗憾的是,我恰好缺乏。

第二节仍然非常的难读,如果没有他们的学术背景,很难理解他们的观点,更不用说重述。但仍然可以大概的第二节主要讲述的是:价值与事实的关系问题。客观的价值判断在哪里?具有支配价值的伦理中,人类的本质属性中?比德林斯基虽然不满足于此,但是他给出的也只是方法上的进步,借助一些合理的方法去重构具有价值意义的法概念。这些方法在现实中可能是实用的,但是也没有解决当为与实存之间关系。浙江大学余军教授在其论文中对公共利益这一概念进行解读时,运用了比德林斯基类似方法,余军教授也不满足于在个案中实现公共利益,而是将其类型化,他又有与比德林斯基相似的追求。但是我的这个比较是否客观,因为我不能去问比德林斯基,但希望有一天能去请教余军教授。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四】

(一) 关于研究者,我觉得要努力做到:

1、“融会贯通”:法学与其他学科、法理学与各部门法学

2、“能大能细”:对问题的认识具有理论深度、对具体问题的推导尽量细致

(二) 关于文章写作

该问题如书法有各种体,没有绝对的标准,此为一己粗浅之见

1、语言平实、简洁。

2、体系性、形象性:让人能看懂,可举例子、列图表使论证形象。

3、反思性、创造性:没有反思,可能对问题缺少思考;要注重新的视角与方法。

4、艺术性:语言、结构具有美感,让人读起来舒服。

5、论证性:以论证让人信服,而非通过力量强迫人接受。

6、 诚信性:不抄袭别人观点,自己尚未思考成熟的东西勿轻下断言。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五】

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xx年修订,自20xx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xx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谐的阳光普照大地!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六】

近日读了卡尔·拉伦兹先生的《法学方法论》一书,收益匪浅。书中的法学理论思想非常的经典,值得我学习。提出新的学说,似乎难以回避的问题,就是与这个学说的发展历史辩论。比如说有没有物权行为?你不是说他是纯粹思维的产物吗?我说从罗马法就有!要么咱们就拿出罗马法的资料辩论一下。把握理论提出的、发展的脉络,才有利于对它批判或重构,才能找到辩论所指向的点。

当然,有的观点指出:萨维尼通过历史研究的方法,从古罗马法中推导出物权行为理论,在方法论上是错误的。然而,理论的历史发展,毕竟是我们研究的抓手。有的学友指出“物权行为不包括物权合意”,他就要对传统物权行为理论发展历史上的观点进行批驳,或者在前人的观点中解释出他的观点。但是,绕开前人的观点,直接谈自己的观点,这在方法论上似乎难以成功。因为最起码的问题:你用不用它的概念、你用不用它的体系?倘若用它的概念、体系,又不在它理论发展历史的背景下讨论,别人就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

在读完这本法学方法论的书之后,能切实体会到哲学思潮于法学的作用。方法的运用往往与这个时代的哲学思潮相联系,不了解哲学思潮,就难以对认识部门法有深刻的认识。各种哲学思潮对法学的影响非常有意思,越把理论放在历史发展中看就会越能感受到理论的灵活性。对于法理学发展的一点想法:法理学有自己的研究范畴,然真正与部门法紧密结合,需要部门法的知识。方法是从思维中总结出的,对于部门法具体问题的思考与操作,是方法的来源。以这种方法回头去指导部门法,讲起来也显得恰如其分。部门法的学者,也很有必要将自己的素养上升到法理学层次。我觉得在中国“部门法哲学”还是很有前途的。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七】

赫尔穆特·科因:他没有告诉我们正义是什么,他认为法律构成要件是依据评价的观点被塑造出来的,其本身隐含着价值判断,因此单纯的函摄模式不足以适用法律。因此,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就应当复制此前的评价。因此,可因是一个标准的评价法学的代言人,而不是利益法学的。

“评价法学”:西方主要有三大主流法学派,其主张和研究方法不同。评价法学主要在私法领域取得巨大成就,而行政法仍然停留在概念的研究和构造上。但是我缺乏对这类文章的阅读,不是很了解。

比德林斯基的观点:对于不同的价值和利益如果法律没有评价,他并不认同法外的主流价值观。他选择一种法学的方法对这些价值体系进行筛选。这只是他的出发点。他的目的是推论出具有价值意义的发概念。他的理论很难被理解,需要有些哲学基础才行,但遗憾的是,我恰好缺乏。

第二节仍然非常的难读,如果没有他们的学术背景,很难理解他们的观点,更不用说重述。但仍然可以大概的第二节主要讲述的是:价值与事实的关系问题。客观的价值判断在哪里?具有支配价值的伦理中,人类的本质属性中?比德林斯基虽然不满足于此,但是他给出的也只是方法上的进步,借助一些合理的方法去重构具有价值意义的法概念。这些方法在现实中可能是实用的,但是也没有解决当为与实存之间关系。浙江大学余军教授在其论文中对公共利益这一概念进行解读时,运用了比德林斯基类似方法,余军教授也不满足于在个案中实现公共利益,而是将其类型化,他又有与比德林斯基相似的追求。但是我的这个比较是否客观,因为我不能去问比德林斯基,但希望有一天能去请教余军教授。

五感法写学校作文300字三年级【八】

1.开设法学专业的学校多。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法学专业也得到了飞速发展。据统计,到2009年,中国大陆设立法本科学专业的就有630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生超过了30万人,而专科生也达到了22万之多。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法学专业在中国的发展正呈现着欣欣向荣的趋势。然而,相对于我国法学专业学生人数之多,法学专业毕业生却面临着就业率低、失业率高的状况。而导致这一状况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一部分的高校为了建设综合型大学,贸贸然开设了法学专业,在扩大招生的同时却未做好教学工作。此外,各类专职学校以及成人大学等都纷纷开设法学专业,这些学校的大量招生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法学专业的学生人数,其中很大一部分法学专业的学生并没有接受完整的课程,其在法学方面也只能算是半吊子,根本无法适应社会对法学人才的要求,这也是导致其就业率和失业率问题的一个关键因素。

2.法学教育层次多样化。我国的法学教育按照层次来分可以分为:专科、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的的法学教育具有层次丰富的特点,它也体现着我国法学教育的繁荣。然而,在法学教育所呈现的欣欣向荣景象背后,却隐藏着许多的弊端。层次的多样化所导致的一个重要结果就是法学教育的`混乱。法学专业既有专业水平很低的专科,也有专业水平相当高的博士后,这也使得专业专业就业者在其择业时所呈现出的专业水平良莠不齐的现象,有很多毕业生并未真正掌握法学知识以及法学的实践能力,根本无法顺利入岗。而这些毕业生进入到社会,不仅增加了社会的就业压力,而且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进程也有很大影响。

3.法学教师师资力量薄弱。教师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学生所能够产生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一个好的教师能够引导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锻炼学生自主学习的才能。然而,一部分学校的法学专业是为了建设综合型校园而开设的,实际上并不具备足够的师资力量。这也就导致了这一专业的教师队伍大多是由刚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生担任。这些老师一方面缺乏具体的实践,另一方面又缺乏相应的教育经验,在教学过程中主要以照本宣科为主,枯燥乏味的课堂很容易让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尤其是法学这个原本就很枯燥的专业,兴趣的缺失自然而然导致了学生学习的懒散,既不能把握上课的时间,也缺乏自主学习的能力,根本无法成长为社会需要的法学人才。与此同时,有些任课教师在教授知识的同时还要准备学术语言文言化的复古倾向--一个值得关注的语言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浅析“教学学术”视角下大学教师教学责任意识剖析传播学术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亚洲中从Ontology的译名之争看哲学术语的翻译原则试论新闻学学术规范研究的依据与路径论析大学教师教学与科研的学术责任中学的学术:一个亟待关注的话题试论学术嬗变中的教育创新环境法学的学术特色与贡献,所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较大,对于教学的投入自然就减少了,教学质量的下降也就不难揣测了。

4.高校法学专业的硬件设施缺乏。一些高校建立法学专业时并不具备相应的教学素质,他们在硬件设施上的准备和投入也是匮乏的。法学专业的硬件设施不仅包括模拟法庭、多媒体教室和实习基地等的设施,还包括计算机房以及图书馆。模拟法庭和多媒体教室的存在能够极大的丰富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欣赏相关影像以及具体的操作中体悟法学的内涵和乐趣,在课后对资料的收集中增长法学知识,提高学习的能力。然而,有些高校在这些基础设施的准备上是相当简陋的,模拟法庭即使准备了也是个摆设,计算机房陈旧不看,图书馆中关于法律的图书少之又少。

5.学生缺乏实践的机会。法学专业本就是一个应用型的、务实的专业,是与社会息息相关的。因此,高校组织法学专业学生进行实习,是非常必要的。然而,现实情况是,大多高校并未设置与法学专业相关的实习课程,毕业实习也是流于形式,这就使得法学专业学生缺乏具体的实践操作,在毕业进入社会时往往出现非常尴尬的境况,如不会书写诉讼稿,不会起草合同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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