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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和平的作文(和平的作文范文)

理性和平的作文(和平的作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2-08 08:24:55
理性和平的作文(和平的作文范文)

理性和平的作文【一】

夕阳的一缕余辉斜射在墙上,一切看上去是那么恬静,雪白的墙壁映出点点淡红,真美!

家中静静的,家人的心被爷爷的病情牵着,脸上笼着一丝愁云。

突然听到爷爷房中有轻微的响声,紧接着是穿鞋下地的声音。我忙跑进房里,是爷爷!都几个星期没起床的爷爷今天怎么……我满脸疑惑,忙去搀爷爷。刚走几步,就听到妈妈房中也有了轻轻的响声(奶奶因中风搬到隔壁妈妈房中)。爷爷一点点地移动脚步,手扶着墙。奶奶在妈妈的搀扶下也挪动着步子,慢慢地向爷爷这边走来,只见爷爷的脸上掠过一丝笑意,眼角的皱纹像鱼尾似的向两边舒展开来,两脚移动得更快了,无奈力不从心,身子向前一倾,差点摔倒,我一把搀住,爷爷脱开我的手,扶着墙喘着气,仍不停地向前挪动着脚步。

奶奶苍白的头发已稀疏无几,中了风的身子也在颤抖着,她望着爷爷,眼里噙着泪花,嘴唇在不停地微微颤抖着,轻声念着:“老头子,老头子……”奶奶双手用力向前伸着,爷爷也伸出那双苍老的饱经风霜的手,依旧挪着步子。

近了,更近了……两双手终于握到了一起,此时此刻一切尽在不言中,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一世的深情都浸在这牵手之中。妈妈背过身拭去了泪水,我也泪流满面。

微风中,夕阳余辉映照下的墙壁更加美丽。爷爷和奶奶只是紧握着手,任泪水在流淌。远处飘来清晰的歌声:“因为牵了手,来世还要一起走……”

爷爷和奶奶就这样站着,似两尊亘古的雕像。他们牵着手度过艰苦的岁月,历经几十年风风雨雨,一直到白头。

夕阳无限好,尽管近黄昏。

理性和平的作文【二】

从30号说我开始封闭自己到现在已经几天了,这几天我回忆了以前很多的事情,让我联想了很多,想想过去,我总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怕走出去,不愿意与人接触,怕和人交往,这个状态一直持续到初中毕业,以至于我对初中以前没有什么特别的回忆,无非就是看着同学们一天天快快乐乐的样子,我羡慕他们,嫉妒他们,我为什么做不到,或者是想想自己的经历。在去想都不知道……

到了高中我开始住校,一切就开始这样改变着,我依然愿意自己待着,可是环境不允许,寝室12人,我开始观察她们看看我怎样能融入进去,因为我要改变自己,不能让自己永远的这样下去,虽然我做了心理准备但比我想象的要难很多,我不知道怎样去做,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还是喜欢独来独往,每天除了上课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我开始喜欢上了集体生活,感觉在这个大家庭中我能学到很多,我也不在干什么都自己一个人去了,总是喜欢找同学陪着,不在在晚上她们谈论事情时默默地待着,永远是听众,我也开始与她们交流。那时我就想我可能已经开始融入集体了吧。

刚开始我学习不会去想太多,我只想把成绩提上去,后来我讨厌学习,我就多了思考,想过很多很多,因此我处处小心,我总认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敌人,所以我和同学之间不管有多大摩擦我都会一笑了之,从不会去计较什么,有的人认为我这样是被人欺负还不敢……其实不是,我是想既然我们认识又在一个学校这就是缘分,不能毕业后成为仇人,那样的话太可悲了。也许是我这样的想法错了,也许我把事情看的太简单了,也许……

带着尝试我高中毕业,高中三年我学到了很多,也失去很多,因此报考时我选择了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专业,很多人都不愿意学的专业,因为我想改变自己,我也知道自己的性格,虽然尝试的去改变,但是太难了。所以我选择了我现在的学科。

大学生活过了一学期了,离我进入社会越来越近了,都说大学就是小社会,我开始去面对这一切,可是我的`各种尝试下来,我发现还是封闭的自己是最现实的我。因而我再次选择封闭自己,希望以后……

面对?封闭?改变?我该怎样选择?

理性和平的作文【三】

定理二主要阐述了幸福原则。虽然幸福原则不是康德所认为的普遍适用于每个理性存在者的实践法则,但是康德看不否认幸福的作用,并且认为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本性。康德花了大篇幅论述幸福原则、幸福与德行的关系以及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

1、幸福原则: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本身皆为同一种类,并且从属于自爱或个人幸福的普遍原则。即一切物质的、主观的实践原则都是从属于对幸福的欲求这股基本的原则。出自一个事物实存的表象的快乐,在它应当是对这个事物的欲求的决定根据范围内,是以主体的接受性为基础的,因为它依赖于一个对象的此在。即人们的快乐(幸福它是由人对所希望得到的对象而确定的它是人们的主观愿望、主观感觉决定的,是依赖于人的愿望的那个对象而存在的,倘若人们想要的那个东西没有得到,那么这种幸福便不复存在了。从而它属于感觉(情感,而不属于知性,后者依照概念表达表象与一个客体的关系,而不依照情感表达表象与主体的关系。即幸福是之于主体(人的一种感觉,它不是依赖客观实在而是依赖主体的感觉。于是,只有在主题期待于对象现实性的那种愉悦感觉决定欲求能力的范围之内,这种快乐才是实践的。但是,想在一个理性存在者有关贯穿他整个此在的人生整个此生的人生愉悦的意识就是幸福,而使幸福成为意志的最高决定依据的那个原则,正是自爱原则。于是,一切质料得原则既然将意愿的决定依据置于从任何一个对象的现实性那里感受到的快乐与不快乐之中,便在它们一并属于自爱原则或个人幸福的范围以内。即这种原则就人们的行动是以是否获得了幸福快乐为依据的。

2、幸福与德行的关系:尽管康德把德行看做人之所能得到的最高的东西,尽管他把先天理性和感性经验对立起来,但他并不排斥幸福原则。相反,他认为幸福是一个完善的道德所不可缺少的因素幸福虽然和德行相关联,但它既不是德行的附属品,也不是德行的派生物,如斯多亚派所主张的那样:幸福就是对德行的认识。在康德看来,一个有德行的人,还不是一个道德完善的人。道德虽然是最高的善,但不是唯一的善也不是完全的'善。一个有德行的人还应该得到幸福,最理想的情况是所得的幸福和他所有的德行在程度上相一致。不应得的幸福是无价值的,得不到报偿的德行本身虽然可贵。而伴随着应得幸福的德行却最为理想。德行是幸福的条件,其本身必须是无条件得善。所以,康德的德行论并不否认幸福为完满的道德生活所必须。他所着重的不是幸福,而是去研究怎样才值得幸福才配得上去享受幸福,研究幸福的条件是什么,以及这种条件是从哪里来的。

3幸福之所以不能成为实践法则的理由:由对幸福原则的论述可知,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是不同的,只有自己期待的对象得到了,才算的上幸福,而每个人的对幸福的欲求是不同的,因此,幸福是不可能适用于每一个人的普遍法则。

整体来说,康德对于幸福的阐述是基于道德法则基础上的,是辩证论述的,因此,很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