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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的满分作文(关于法律的作文600)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关于法律的作文600)

更新时间:2024-05-13 00:12:19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关于法律的作文600)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一】

对法律表面的、肤浅的理解,并在司法实践中机械套用,这是司法工作者的初级境界。要深刻理解司法的最高境界,就要领悟“法的精神”到底是什么?孟德斯鸠把自己的代表著作称之为《论法的精神》,其含义就是:“法律应该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势和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最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追求司法的公正就要研究法的精神,而非法律本身,怎样做到把法的因素与社会因素有效结合、公正司法,是每个高水平的法官所要追求的境界。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二】

《论法的精神》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1689-1755最重要的著作,内容涉及广泛,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文化、军事、宗教、道德、哲学、历史、地理等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展示了一幅广阔的思想画卷。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论法的精神》一书反映了当时处于社会下层的资产阶级与劳动人民对于政治与经济的愿望。全书在政治理论上极力主张建立相互制衡的三权分立。在法律理论方面阐述了法律的定义和种类,法律与各种事物的关系,刑法和民法的理论,以及立法的理论。孟德斯鸠认为法由事物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由此将法律分为人定法和自然法,提出了立法应与政体相互适应的原则。并且讲述了法律与防御力量、进攻力量、政治制度自由、公民自由、气候、土壤、贸易、宗教习俗、货币等各种事物的关系。全书在经济理论上认为私有财产权是人类的自然权利。在地理环境决定论中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当考虑地理环境尤其是气候、土壤等,和人们的性格、感情有关的这些因素。

该书首先讲述了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孟德斯鸠认为政体的有无与法治有着直接关系。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所以在专制政体下,根本就无所谓立法权。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相比虽由也是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所以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但并不等于说就是有法治可言的。但是有一条基本法则,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共和国的人民的权力是相对平等的。三种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的体系、法律的内容等,也都有着重要意义。

三种政体最突出的表现应当是人民的自由度是完全不同的。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孟德斯鸠强调了法律与自由的统一。他认为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同时他又强调了绝对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在一个国家里,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去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很明显独裁的专制政体是人民所不希望的,人民被极大的奴役着。君主政体也是不太保险的,共和政体则需要防止人民的委托人隐蔽自己的腐化。腐化了的委托人常常口口声声称赞人民的伟大,来掩盖自己的野心;他们不断赞赏人民的贪得无厌,来掩盖自己的贪得无厌,最终让人民陷入不幸之中,人民的自由也就不复存在了。为了约束这样的事情发生,或者尽可能的避免独裁,孟德斯鸠提出了三权分立原则。在他眼中,一个国家的权力不能完全集中在一个人手中,必须分为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部分。孟德斯鸠关于三权分立最初的学说的研究是以罗马为背景的。罗马人民掌握有最大部分的立法权力,一部分的司法权和行政权的一部分了;元老院掌握大部分的行政权和某一方面的立法权,并且同时掌握一部分的司法权,具有任命部分法官的权力,并以此来对抗人民的权力。国家的权力被分别掌握在不同的人手中,他们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制衡,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一人独裁的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三权分立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是具有一定进步作用的。

三权分立真正的实践者是美利坚合众国,并且对其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根据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联邦政府由国会、总统和联邦法院分掌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国会由参、众两院组成,是最高立法机构,有权弹劾总统和联邦法官;总统是国家元首和行政首脑,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行政高级官员、执行各项立法,拥有军事统帅权和外交权,总统的行政命令具有法律效力,总统及其所任命的各部部长不对国会负责,在紧急状态下总统可采取宪法以外的非常措施;联邦法院由若干终身任期的大法官组成,是最高的司法部门,对宪法和各项法案有最终解释权,有权裁决涉及国家和各州之间的重要案例。罗斯福新政时期,行政权力全面扩张,打破了旧的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的平衡,确立了以总统为中心的新的三权分立的格局。

三权分立的本质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虽然有利于防止独裁统治的出现,但是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在资产阶级内部的权力分配,跟其他所谓的民主的制度一样,并不真正代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三】

法律知识就像一盏明灯,指明我们前进的方向。最近,我细细地品读了《中小学生法律知识读本》,颇受教育。它让我知道了许多,歧视残疾人,开玩笑伤及他人,抄袭作品等严重时都能触及法律。尤其是乱扔废旧电池,也要罚款,这令我为之一震。

三年级时的我,也像宁宁一样用上了复读机,利用回家路上的时间听英语,两星期不到就要更换电池,每次用完后就把旧电池丢到家门前的池塘边。有一次,我和往常一样,换好电池准备去扔,正巧被妈妈看见了,问:“你怎么处理旧电池?”我不假思索地说:“扔门前的池塘里呀。”妈妈听了,严肃地说:“给我!”我有点疑惑了,问:“妈,你要它干嘛?更何况它已用完了。”妈妈一本正经地说:“电视里不是常介绍旧电池不能随便乱扔,它含有有毒物质,我们要把它存起来。”妈妈的话,让我似懂非懂,我只好乖乖地给了。存到现在,我家已经有积了很多旧电池了。

就在今天,我看了《保护环境事情大,废旧电池莫乱扔》一文,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原来电池中含有汞、锰、镉、铅、锌等重金属物质。一颗钮扣电池弃入大自然后,可以污染60万升水,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而中国每年要消耗这样的电池70亿只……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价值。若将废旧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一起填埋,渗出的重金属物质就会渗透土壤,污染地下水、农作物等,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间接威胁到人类的健康,有的还能致癌。在自然界中渗出后,污染土地和水。废电池丢弃后,电池的外壳会慢慢腐蚀,而其中含有的重金属物质会逐渐渗漏到水体或土壤中,造成污染。特别的,重金属污染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它在自然界中不能降解,只能迁移。即:一旦水体或土壤被重金属污染以后,水体、土壤不能够依靠自身的净化作用将污染消除。水体、土壤的变质,将直接影响动植物的生存与发展。废电池无论埋在大气中还是深埋在地下,其重金属成分都会随渗液溢出,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日积月累,会严重危害人类健康

总之,电池对生物的生长和生存弊大于利,可谓是人类身体健康的“隐形手”。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对重金属使用的控制,减少重金属的污染。同学们,让我们一起来进行对旧电池的回收吧,一起更好地学习和运用《环境保护法》,让我们人类生存的唯一家园——地球,天蓝地绿水常清!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四】

“法律”这个词是神圣的庄重的更是公平的。所以大家要做一个遵纪手法的好公民哦。我们可以用法律惩治坏人,还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家隔壁住着一位老奶奶。她的丈夫在很久以前就了,而她却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含辛茹苦的把她的三个儿子拉扯大。我一直很喜欢这个老奶奶,因为她身上有着我所向往的坚强。如今她的三个儿子已经长大,而她却依然住在破破烂烂的房子里。我总是问她你为什么不和儿子们住在一起呢?她也总是用儿子们忙之类的理由来打发我。

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这本是让人感到心旷神怡的天气,可是天不随人愿让。这天,我在门口开心地玩耍,碰巧看到了这样的一幕:我看到老奶奶正跪在地上说:“我真的没钱了,真的!!!”我刚准备进去,可突然想到了老师教过我们做事要三思而后行。我又回到原来的地方,静静地“偷看”,后来我又看到三个儿子拿着存折逼着老奶奶告诉他们密码。老奶奶不肯告诉他们,他们就打她。老奶奶的声声哀嚎刺痛了我的心,他们怎么可以这样对老奶奶,她都已经八十多岁了。

没过多久,我看到了三个“讨厌”的儿子走了。我第就去安慰老奶奶,我很激动地对老奶奶说:“奶奶,我们老师说过生活有苦有甜,正因为这样我们才热爱生活。你的儿子也太可恶了!”老奶奶苦笑了一下又对我说:“没事我会坚强的。”我又坚定的对奶奶说:“老奶奶我帮你的,我们一起去村部,我就不信村部哪儿不管。”老奶奶含着泪对我说:“我不忍心,他们毕竟是我的儿子啊!”老奶奶不忍心,但是经过我的说道,老奶奶同意了。我和妈妈陪着老奶奶去了村部。俗话说清官难家务事,村书记很公正。村书记派通信员把老奶奶的三个儿子召集到村部,书记用法律法律和身边孝顺的故事教育三个儿子,要求三个儿子好好赡养老奶奶,而老奶奶也不能拒绝,太好了。

法律是公正,法律是廉洁,大家一定要遵守法律,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五】

我们身边的法律无处不在,其中法律里面有着我们不可磨灭的道德行为。 诚信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鲁迅先生曾说过:“诚信为人之本。”历史上关于诚信故事也很多:苏武牧羊、一千棵樱桃树……在我身边也有一个诚信故事,这件事让我更明白诚信对每个人的重要意义。 古时候的中国就有许多诚实守信的例子:曾子就是个非常诚实守信的人。有一次,曾子的妻子要去赶集,孩子哭闹着也要去。妻子哄孩子说,你不要去了,我回来猪给你吃。她赶集回来后,看见曾子真要猪,妻子连忙上前阻止。曾子说,你欺骗了孩子,孩子就会不信任你。

说着,就把猪了。曾子不欺骗孩子,也培养了孩子讲信用的品德。 在清朝科举考试中就存在着一个流行词——作弊工具,科举考试作弊原理一脉相承。那个时候所有应试人员,都想方设法的从这个所谓的工具中求得“前途”, 这些方法无非是请人考、夹带抄袭、送礼换卷、贿赂批卷官、出钱买题等等,科举出朝廷的栋梁,科考关系社被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因而对科场舞弊者的惩罚十分严厉。因而这些都是惘然的想象,由此可见诚实守信已是朝廷选拔人才的标准之一。

把眼光放近点,今天的考试你作弊了吗? 回首现实学习生活,俨然也存在着同一个道德问题——不诚实守信。小到坐在课堂上学ABCD的小学生,大到每天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在他们当中或许就存在不诚实守信的一面。进入考场之前,老师都会进行一次诚信考试的教育,可是又有多少人把它灌输进去呢? 记得有一次考试,和我在同考场的一位女同学,因为作弊被老师发现,导致被清除考场,在她离开考场之前留下了后悔的眼泪,这不仅仅对她是个教训,也可以说是对在场的所有考生的警示。

考试结束后,从别人那里得知了她的作弊原由,原来是女同学在考试期间,因为考题不会就在监考官的眼皮下拿出了考试之前做的小抄,她的一举一动被监考官看在了眼里,为了教育其本人警示他人,经过考官们的讨论,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清除考场。放宽心来说这或许只是个教训,但严肃的说这或许影响了女同学的前途。她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自己光明的未来,这对她本人来说是一种无法挽回的可惜。

再或许在以后的成长道路中这会成为她不可磨灭的阴影。 现今的社会,不论你是干哪行的,诚实守信都是必须的,有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原则,我相信无论你走到哪里,别人都会以尊重的眼光看待你,所以诚实守信将会成为你我他的“通行证”。诚实守信做人,让法律、道德与我们同行!

关于法的满分作文【六】

《论法的精神》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查理·路易·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著作。它以法律为中心,又遍涉经济、政治、宗教、历史、地理等领域,内容极为丰富。特别是它以独特方式研究和论述了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国际法学等一系列课题,成为一部独具风格的资产阶级法学百科全书。

探寻和阐释法律的精神,是本书的中心内容,也是它对法理学的最主要的贡献。孟德斯鸠主张从法律与其他事物的普遍联系中探求法律的精神实质。他认为法律与国家政体、自由、气候、土壤、民族精神、风俗习惯、贸易、货币、人口、宗教都有关系,法律与法律、与它们的渊源、立法者的目的以及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各种事物的秩序也有关系。把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是法律的精神。因此,“从最广泛的意义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

(1法律与政体的联系:首先政体如何与有无法治直接相关。专制政体意味着恐怖、专横和暴力,“既无法律又无现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君主政体虽由单独一人执政,却遵照固定的和确立了的法律;至于共和政体,它是全体人民或仅仅一部分人民握有最高权力的政体,不待说是有法治可言的。其次,政体对立法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在实行贵族政治的君主政体下,君主和少数贵族握有立法权。在专制政体下,则无所谓立法权。此外,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

(2法律与自由的统一。在法治国中行政权没有专横垄断的余地,因而只有在法治国才有自由。一个人只有受法律支配才有自由,我们自由是因为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下。自由不是可胡作非为而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

(3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的关系。这是《论法的精神》在法理学上独树一帜的一个主要标志。孟德斯鸠非常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的作用,甚至认为这种作用具有决定性。他认为,在拥有广阔平原的亚洲不能不实行专制,“因为如果奴役的统治不是极端严酷的话,便要迅速形成一种割据的局面,这和地理的性质是不能相容的。”“在欧洲,天然的区域划分形成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国家。在这些国家里,法治和保国不是格格不相入的。”

炎热的气候和肥沃的土壤使人们懦弱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相反,贫瘠的土壤和寒冷的气候能磨炼人的意志和性格,使人勇敢、坚强而一心捍卫自由。所以,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首先要考虑这些因素。

(4法律与其他事物或现象的关系。孟德斯鸠在分析法律与居民谋生方式的关系时说:“一个从事商业与航海的民族比一个只满足于耕种土地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范围要广得多。从事农业的民族比那些以牧畜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要多得多。从事牧畜的民族比以狩猎为生的民族所需要的法典,内容那就更多了。”

《论法的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经典著作,它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本世纪初期它又被译成中文,在中国资产阶级旧民主革命中发挥了启蒙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