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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电影中学英语作文)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电影中学英语作文)

更新时间:2023-10-04 08:34:28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电影中学英语作文)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一】

因为吃了河豚,中毒产生幻觉,打着雨伞坐在公交车上,她拿着拽掉的伞柄当吹风机给他温柔吹头发,已然清醒的他没有阻断她而是宠溺喜欢有一丝感动地看着她,近镜头,两人的眼睛都是那么的干净、清透,我的泪点一下子被戳中,眼泪骨碌碌地滑下来。

这是一部好看的爱情喜剧片,金城武与周冬雨这样的大叔与萝莉的组合,含糖量超标。

周冬雨扮演的酒店厨师顾胜男喜欢酒店经理,悄悄私下为他做好吃的,却被他“表白”要明确关系,分手!傻眼的纯纯可爱的胜男被这个貌似耍帅的经理搪搡了一大堆可笑的理由,他喜欢肉肉的丰满的,譬如茄子,南瓜,节瓜等,可她在他眼里就是一根韭菜,还是一根没有上过化肥的韭菜,刻薄尖酸没有涵养的一个渣男,明白真相的胜男痛苦之后却在关键时刻用一道“女巫汤”留住了前来收购酒店的金城武扮演的跨国企业总裁路晋。

路晋是一个对吃很挑剔的吃货。对吃的要求极高,极致到煮一包方便面都要卡时间,刚刚好,前一秒钟与后一秒钟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碗面。面的劲道弹性要在最准确的那一秒钟塞到嘴里,否则,不吃也罢。人都要有自己的独特的癖好,似乎只有这样,才能更美妙的享受生活。

爱情最美妙的过程大约就是你讨厌一个人讨厌到了极致,但最后却又喜欢的难以自拔。为了给闺蜜报仇,仗义豪爽的胜男用刀子错划了路晋的车,“狗男女”变成了“狗男好”,让人啼笑皆非。紧接着,失恋失眠的她掉到他的阳台上,有洁癖的他把她装到皮箱里被误会,警局前面他又一脚踩到她的狗狗,“老板”拉的粑粑上。上树为小朋友拿伞戳了马蜂窝,他偏又赶上被蛰的成了“独眼龙”,总之,每次碰到她,他都要倒霉的不得了,但就是这个让他讨厌至极的“她”,却是让他深深迷醉的美食的制作者。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他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二】

我特别讨厌这种言情偶像剧式的电影,更讨厌去电影院看。我觉得平板上看的效果也差不多。

我看这部电影的主要原因是因为,陈绮贞的歌唱得很好听。但其实词写得一般。歌名更恶心。

次要原因是金城武。

再次要是票价很便宜。

不出意外,电影是烂的。

出人意外,烂的如此彻底。

全程没有一个点,一句台词,能让我有所触动,记忆犹新。

我听到好多人在笑,但是,我真的一点都不想笑。

所有剧情都那么幼稚,情节设定也很老套和弱智。一句话概括,就是霸道总裁,爱上平凡的女厨头。相爱的理由也超级牵强。

即使是金城武,我也无法爱上那样霸道总裁的人设。我只觉得那是一个特别夸张化的缩影。没有人会对食物有那么深的执念和那么苛刻的要求。没有人会随意住到一个异性家的沙发里去。没有人能保持永远一个人吃饭,尤其是一个商人。

然后我特别讨厌周冬雨。周冬雨是很年轻,可我不喜欢她所营造的少女感。她的少女感,是无知,是过分,是幼稚,是没有礼貌。少女感,不应该是这样的。

这也可能是因为我之前看过某个综艺节目,对她的印象超级差。

我喜欢《听见》里面,陈意涵塑造的妹妹的角色。那种才叫少女感。经历过苦难,还能以年轻阳光的心态,迎接每一天。

如果说以《摆渡人》的烂,算是行业标准的话。那么《喜欢你》这部电影还有一下几点可取之处。

1.台词没有矫情到让人作呕。

2.用美食制作教程的打光和调色手法,包括部分美食画面,来掩盖这部烂片的本质,算是有点效果。

但依然不影响,它就是烂片吧。我不知道这个电影,作为爱情片,他想传达给观众什么东西。

唉,真的很难碰到像《那些年》那样,普普通通,却真的感人的爱情电影,让人感念青春的遗憾进而美好。

如果,没有《那些年》那么青春,那像《北京遇上西雅图》第一部那样,传达一种还比较让人能接受的成年人爱情观和世界观,也不错。

而,这部电影,我真的不知道它像表达什么。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三】

绿川幸是我最喜爱的日本漫画家之一。他的漫画作品大多以短篇为主,构思巧妙,因而拥有众多漫迷。

Through her works, my favorite one is Xiamuyourenzhang.

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爱的一部是《夏目友人帐》。

The comic book mainly talks about that the hero Xiamuguizhi has a special ability to see the bogies. He is unsociable because his parents are dead. And he often lives in his relatives' home when he is a little boy and his friends at his age always tease him because he has a special ability. Although he experiences many unfortunate things, he is still very kind and without complaint at anyone. Eventually he is adopted by a couple who is very friendly and let him go to high school. One day, He is pursued by a bogie and hid in a shrine. He breaks a powerful bogie‘s seal whose name is Ban. And that involves her grandmother Xiamulingzi’s relics--a contract that sigh with the bogies. Since then, this powerful bogie turns itself into a cat in daily life to stay with Xiamu to protect him with the condition that Xiamu should give the contract to it after he die. But before that Xiamu decides to try his best to give the name in the contracts to the bogies and let them get free. Thus, a loving, touching, scary story is opened up.

《夏目友人帐》主要讲述了男主人公夏目贵志拥有可以看到妖怪的特殊能力。因为父母双亡他的性格较为孤僻,并且由于他具有特殊的能力,他常辗转在于亲戚之间并被同龄人欺负。虽然他经历了许多不幸,但他依旧有好善良没有埋怨任何人。最终他被有好善良的藤原夫妇收养并进入高中。有一天,他被妖怪追赶躲进神社,不小心打破了一只强大妖怪斑的封印。并牵涉到了他祖母夏目玲子的遗物—一本同妖怪签订的`契约书。之后,这只强大的妖怪平时便变成猫的样子待在夏目身边保护他,但是他的条件是夏目后要把这本契约书给它。但在此之前夏目决定尽其所能把契约书上的名字还给妖怪们让它们得到自由。由此,一个个温馨、感人、惊险的故事就此展开。

In addition, yuki midorikawa has another special work called Yinghuozhisen is also really moving ,sad and beautiful. I suggest that you all can watch it when you have free time.

此外,绿川幸的另一部作品《萤火之森》同样十分治愈感人建议大家有空可以看看。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四】

乍看之下,电影情节好像也很俗套,一个长相平平、邋遢迷糊的厨师和一个英俊逼人冷傲孤峻的总裁的爱情故事。

其实,故事开头,顾胜男被杨佑宁饰演的总经理提出分手而大受刺激之后,还是很有同理心和共鸣的。忘了哪位大作家说过了,“美首先是安静的,静到让人不安”。那么作为一个活泼开朗、爱说爱笑爱热闹的女孩,肯定跟美没有太大关系。虽然,很多时候,坚信自己也有闪光点,是男生“有眼无珠”。可是,更多时候,“顾胜男”们还是会被“路晋”们犀利直白的“丑也丑的普通,毫无个人特色”一语中的地刺激到。

怎样讲呢?金城武饰演的路晋帅是太帅了,但是也太龟毛了,对食物挑剔到无以复加不说,连窗帘遮光度都要精细明确,这样就罢了,煮个泡面还要精确到秒,分毫不差!说得不知耻一点,一个长得帅的男人当然可以让人包容很多缺点,但一个龟毛到繁琐无比的男人,即使潘安再世也令人无法忍受!这样一个男人,一个无论对人对己都挑剔刻薄的人,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可能爱上一个邋遢迷糊的少女。不过,爱情片,尤其是不矫揉造作的爱情片,好就好在还注重心意相通这回事。而且这心意还是通过食物传达的,真正地体现了中国人自古以来认为的“食色,性也”的朴素思想。吃,乍听之下,不过是日常生活极为普通的一部分,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必须进行的一件小事。但事实上,吃,尤其是中国菜,凝聚了普通劳动人民的诸多生活智慧和对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

看到影片中间,会明白路晋为什么会喜欢顾胜男。无论男生女生,热爱并且专注于自己的事业总是令人动容。厨师,对于顾胜男不仅仅只是一份职业,还饱含着她的感情、对生活的认知,对食物的热爱,对顾客的尊重。当路晋提出“此时此地此刻”的考题时,她也能用一道道菜交出完美的答卷。因为此时,做饭于她而言,更像是一次棋逢对手的会友。美妙精致的菜也需要懂的人去理解、去感受才能彰显其意义。当然,更进一步地,尤为完美地,不但以吃会友,还会出一个心意相通的男朋友。

前文刚说到看到影片前半部分会很疑惑一个龟毛繁琐帅气逼人的总裁怎么会喜欢一个混不吝的、不太讲究的小厨娘。但是,在故事中间,在顾胜男家里,在一个乱糟糟的,东西随意摆放,看起来略显狭小逼仄、十分零乱的出租屋里,路晋可以安心地吃东西,可以自然地在沙发上入睡,甚至最后一改不与人同桌共食的习惯,开始与顾胜男一块嬉笑打闹,随意自然地吃火锅,我们就明白,吃,最容易让人放松,让人感动,当然也最容易让人感到心安。尤其是,一个孤独地,看起来“高处不胜寒”的成功人士,可能内心的轻松安静是最想达到的理想状态。

就在两人感情看起来渐入佳境的时候,出现了美丽端庄、温柔可人的林志玲饰演的私厨。她给路晋做饭倒有七年了!周冬雨看到林志玲的背影时的不可置信,外加一点点的探究好奇、气急败坏真是—刚刚好!“你只能喜欢吃一个人做的菜,怎么能同时吃两个人做的菜呢?”这句话搁在平常,我们听到,只会觉得神经病吧,不就是吃顿饭嘛。可是,在这个故事里,在这种情形下,尤其是面对路晋的这种性格,一定程度上,食物就代表私密的情意,既然是情意,怎么可以分给两个人呢?所以这句质问和怨尤反倒显得真实可爱。而故事呢,好就好在,林志玲明白路晋已经心有所属(因为甚至改变了一直以来坚持的饮食习惯!之后,没有争吵打闹,没有怨天尤人,离开地恰到好处,无声无息。无论如何,成年人,尤其是历经世事的成年人,总是学会了在生活中把握分寸。

电影结尾,故事停在了两个人坐在椅子上,看漂亮的夕阳的那一刻。前一段时间回中学时代的母校,也顺便再一次逛了古城。古城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寺庙,开元寺不是最知名的,但在我看来,是最有韵味的。黄昏时分,夕阳斜斜地照下来,跟高耸的寺庙,低矮的建筑,古色古香的殿宇组合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可惜我自己不会画画,不然,这个时刻值得画下来作为永久的纪念。但是,在回程的路上,一瞥而过的宣扬古城旅游与历史的广告牌上,正是这幅夕阳下寺庙的美丽剪影。那一刻,有一种感觉,不管是城市宣传片,还是爱情故事的日常,可能相携看夕阳都是我们所能想象到的最美丽的事。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五】

我是一个爱画画的女孩。每当看到漫画书上那些作者的大作,我都爱不释手,捧起书,细细欣赏着每一位角色,常常入了迷。

有一天,我满怀希望地跟妈妈提出想学漫画的这一想法时,妈妈摇摇头,坚决地说:“不行!漫画有什么好学的?学了有什么用?还不如把时间花在看课外书上!”我失望极了,心想:就是不让我做喜欢的事!

我偷偷向同学借了本漫画教程,开始秘密学画的过程。每当我做完作业时,便悄悄地从抽屉里拿出教程和速写本,边看边画起来。有时听见妈妈的脚步声,慌乱之下,我迅速地收起教程和速写本,“嗖”地一下塞进抽屉,假装认真地看着课外书,一次又一次躲过妈妈的突然袭击。就这样,我和妈妈打起了长久的“游击战”。可是,这个秘密还是被我的这张嘴给泄露了。那天晚饭后,我和妈妈在体育场散步,聊着聊着,我高兴地拉起妈妈的手,说起漫画的人设、分镜还有构图。妈妈听后,大吃一惊,不可思议地问:“你这些都是哪学来的?”我低下头,只好如实招来。妈妈并没有批评我,摸摸我的头说:“原来画漫画还有那么多技巧啊!”

现在,我画漫画成了公开的事情。在看电视的时候,一些广告使我产生灵感,我立马掏出纸和笔,“唰唰”地画起来。没过多久,草图就完成了。我将模糊的线条稍作修改,再给人物加上漂亮的服饰,一张漫画就完成了。当我把作品给同学们看时,他们都发出阵阵惊叹:“哇!好漂亮的女孩!我好喜欢她的裙子啊!”

一次,妈妈带我去做陶艺时,我在花瓶上雕刻了两个可爱的卡通人物,老板啧啧称赞道:“很少人会刻上这么漂亮的图案。”妈妈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得意地说:“这是她自学的。”如今,妈妈终于答应明年暑期给我报漫画班了,我总算打赢了这场“持久战”。

我常对自己说:“做自己喜欢的事,这才是最大的乐趣,也许一开始别人并不支持你,但最终会被你的坚持所感动。”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六】

当然我并不能拥有它,它是国家保护动物。于是父亲为了满足我的心愿,给我找来它的`“替代品”,父亲哄着我说鹦鹉也是鹰,主要它还会讲话。于是我随父亲挑了个精美的“房子”送给它。我渐渐喜欢上它,鹰太遥远,鹦鹉却是实际。况且似乎每天放学都想看看它。后来觉着愈发喜欢,它会说话,常常我想去逗它。就这样成为我生命重要的伙伴。

时光也慢慢飞逝,我偶然读到一篇文章,叫《囚禁》,是说一个人很喜欢狼,于是弄回来一只幼崽,将它抚养,陪它玩耍。有一天带它来到草原,玩耍时,它走了。尽管他找了很久,却再也不见它的身影。后来他明白即使它们从一生下来就与人类接触,却难以失去动物的天性。即使他很喜欢它,终究还是放下,他再也没拿狼做为宠物。他时常会忏悔,他毁了一个狼的天性,似乎它已经在草原淘汰,或是……。有许多国家可以拿鹰作为宠物,但很多人都没有。我大概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们不喜欢。或许是更多人明白他们给不了鹰一种遨游万里的空间。即使再大的笼子,它怎能展翅?看我之后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回到家对父亲说,把鹦鹉放走吧!我心中会有些颤动,不知是不舍还是愧疚。父亲不解的问:“你不喜欢它了吗?”“喜欢,但我不想囚禁它。”父亲说它本身是宠物,供人养着。现在放它飞走,或许会因没有地方栖息而去。我想或许它去都会比天天关在这冰凉的笼子好,孤寂着看着。父亲答应了我。心中有些空,大概是因为心中所顾及的东西没有,反倒空。

很久过去看看别家笼子里还会养几只兔子,但我一眼望去,冰冷的笼子只是有一点水,和一些菜叶子。主人家的孩子开心的喂着,常常嘻嘻哈哈的笑着去照顾它。这似乎就是喜欢。很喜欢吧。兔子喂的很肥,或是因为百般呵护。胖了,也没去。幸福吗?我不能改变什么。

自然总有规律与答案,可它们从未犯任何过错,却是无期徒刑。我只是希望喜欢就放下吧。它不属于你,你可以向往,却不能占有。

生活亦是如此吧,喜欢若是不可强求,不可改变,不如放下。比如一段记忆,一些话语,一个眼神。并非爱才能放下,喜欢也是,我喜欢拥有鹦鹉的日子,但是我更乐意它是个梦,或是更乐意怀念它。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七】

是的,我承认,在攘攘的红尘,我也会小心翼翼或匆匆忙忙。在伧俗的生活激流,也会避重就轻或玲珑圆滑。在尔诈我虞的生意场,也会迂回曲折或单刀直入。但。请原谅,私底下我依然喜欢童话,相信童话。

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喜欢童话呢?我们不也曾像豌豆公主一样晶莹剔透吗?我们不也曾向魔镜叩问那烟花一瞬的华年吗?我们不也曾在小王子的温情的眼神下变成一朵低首的玫瑰吗?我们不也曾像美人鱼那样,为了爱,百般折磨我们的脚尖或灵魂吗?我们不也曾无数次目不斜视地走过卖火柴的小女孩身边吗?

是的,我们曾经都是童话的主人。所以,我们不应该看不出一只流浪猫眼神里的戒备和忧伤。不应该不到被绳索控制的小狗,它的委屈和无奈。不应该不知道那被枝剪被异化的花草,是多么向往“山中发红萼,纷纷开且落”的自由。不应该听不到山的低叹,水的轻唱。不应该感觉不到风的抚弄,雨的亲吻。

现在呢?现在我们不也是童话的主人吗?

我们不也是寂寞的行星吗?在既定的轨迹里行走,却奢求达到轨迹之外的目标。我们以为存在就是活着的.证据,冷漠得坦然。

我们不也是那被囚禁的小鸟吗?不过,小鸟被囚禁的是身体,它的灵魂永远在悠悠长空,而我们恰恰相反,我们心甘情愿囚禁的是真实的自己,还妄想在自制的笼子里高瞻远瞩。

还好,还有童话。幸而,我还相信童话。所以,在见识了贪婪,冷酷,欺诈后,还能目光柔软,笑靥如花。所以,还会为无关的人无端的事莫名泪下。所以,还怀念前生的际遇,向往来生的重逢。

是的,有了童话,我才站在自己的三生石上,眺望得到无数次的前生,才会有那许多故人涉水而来,把隔世的相思写在朝云上装点我的玻璃窗。我的旧精魂,于魏晋之时,也曾一识渊明吧?(或抑我就是陶居前的一株柳?处盛唐之际,也曾一醉太白吧?当北宋之朝,在岭南的五月荔枝天,可曾一晤东坡否?或曾卷帘伴易安?或也奏乐倾柳永?不然,不然那些旧句在我心中幻作花开的声音,是何道理?我爱,所以我信。

来生呢?来生我愿是一株柳,拖着我长长的秀发,临水而居。不用被枝剪被规范也不会看作异类。我愿是一颗流星,义无返顾地划向黑暗,用一生的光辉去赴永恒的约会。如果,如果我有幸来生还能是一个女子,我要嫁那幽默而富想象的郑渊洁,嗳,好象来生我要嫁的人还有儒雅的余光中先生,孩子气的罗纳尔多,忧郁的童安格,似乎还有家乡那株看我长大的桂树……嗨,反正还有无数精彩的来生,让他们排队好了!

嘻嘻,不觉从我的童话梦中笑醒。

推荐喜欢电影的高中英语作文【八】

“做一件事,用心过了头,这容易忘了为什么要去做;但是不用心的话,又会耽误事”。这是心灵花园导游陶姐姐说过的话。所以,很早很早以前,我一个很厉害的老师说:“用心过头和不用心,都不好,只有中间的地方,最难找”。

这个故事里的大人们就没有找到:和妈妈结婚时,爸爸居然没有出现在婚礼上,跑去做他心爱的蛋糕去了!而那些重视婚礼的新娘们,为了在婚礼上看起来漂漂,不惜花很多时间去跟肥肉和高跟鞋作战,什么花招都愿意试。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吃什么偏方......

写到这里,我又想:有没有一种完美的课程,教我们怎样找到那个中间点?我想到了一个爱睡觉的小狗,它很想开一门爱睡觉的课,课上没有老师,只要每个人用自已喜欢的姿势呼呼大睡就行了。小狗态度好,它找到了时间和地点,做自已喜欢的事。

这是一个神采飞扬、甜美灿烂的故事,既有小姑娘乐呤开朗活泼,也有蛋糕香甜味道,再加上_:快活、模范、食神和爱美的小花童主角出演,真是奇妙无比!

渐渐成长的过程中,我发现自己在做喜欢的事情的时候,既主动又有效率。反言之,被强迫去做的,或是在唠叨的命令下,去做的每一件事情,不管我喜不喜欢,我都是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敷衍的态度去应付,一点也不快乐。

其中最让我引以为苦的一件事情,就是跟着妈妈和她的朋友们一起出游。我只要一听到妈妈说要去哪里里玩,我就打心眼里排斥,小声的嘀咕:“拜托!我可不可以不要跟啊?你们自己去就好了啊!”

虽然可以出去玩,但是跟着这些阿姨去的地方,大都是只能拍照留念而已,也没有什么游乐的成份,这些无聊的度假胜地,或是风景名胜,一点也吸引不了我。我只得苦中作乐,在一旁找个水池打水飘而已。

这时,万一听到她们叫:“快快!来拍照!”我就大叫不妙,“照相”是我更痛恨的一件事情了,这简直跟下十八层地狱一样的活受罪,我就搞不懂怎么这么多人爱自拍,走到哪里里拍到哪里里,你们拍你们的,拜托别拖我下水吧!还要叫我“笑一个”?这实在太强人所难了。

所以,我的结论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简直就是讨厌到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