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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法在我心中征文600字左右)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法在我心中征文600字左右)

更新时间:2024-01-19 15:30:08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法在我心中征文600字左右)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一】

法无处不在。我认为“法”就是一种约束我们不良行为一种规则。如果在这世界上没法,那这个社会就是一团糟。

法不一定是某人触犯了宪法,还可以是一个小小的举动,比如:吐一口痰,扔个垃圾在地上,都触犯了文明法则。记得有一次,我在走向班级的时候,看见地上有一个易拉罐,这时,一辆电动车从它上面驶过,结果那车后轮一颠,上面的人差一点就摔下来了,还好稳住了不然就要出事了。看来文明法则真的很重要,如果人人不守文明法则,我们生活环境不仅很危险,还会污染环境。不仅杂乱无章,而且还会存在危险。

我们的生活中不光有文明法则,还有交通法规,它也很重要。

交通法规很常见比如闯一次红灯,逆向行驶都犯了交通法。一次我外公骑着电动车送我去上学校,到了我们学校边的一处红绿灯,许多的老爷爷呀,老奶奶呀,都因为赶时间,而闯红灯了。我对外公说:“我们可千万不可以闯红灯呀!”

“没事,人家都走了,就一次没关系的。”外公不在意的说道。

“不行!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法则,而且十分的危险!”

我外公转过头来,用赞许的眼光看着我。我说道:“我们一定要遵守法则。”

家中有家规,校园有校规,国家有宪法。啊!法可真是无处不在呀!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二】

一、比如,有名患者,最喜欢的是盯着石头看,然后说出,其实石头也是有生命的。只是人类与它们沟通不了。但是,石头可以提供养分,可以养活植物这样的生命。它们不愿动,因为动了就代表生命的损耗。石头不愿与我们人类交流,因为它看我们,如同我们看蜉蝣一样,生命极其短暂的生物,不值得会意。

这些是谬论吗?还是歪理?不得而知。因为就算是证明的东西,也是人类而定义的,只是在人们所认为的空间定义的,如果超出了这些空间,又必须重新定义一番。当然,这话也是精神病人说的,说的是牛顿定律和狭义相对论。

当然,我只是觉得有趣,并觉得这些东西可以引申到我们日常管理或教育中去。这很深刻的告诉我们,不应该有个定势的思维,而是能够不断扩展和更新的想法。因为形成的定势的思维会妨碍我们对事物不同的思考,这样陷入狭小圈子的人,难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比如,学了孙子兵法的人,只会打仗?不,它可以用在商战,可以用在人际。这一切的前提在于,自己必须有一个核心的框架,不然,在爆炸的信息时代会迷失自己的方向。搞不好,自己也成为了精神病人。

这也让我相当一个极其有趣的心理症状。专有名词忘记了,具体内容为,对事物的认同感。也就是说,你和人犯呆久了,你会同情或者变成它。你和精神病人呆久了,你会理解和同情它或者变成他。这是一个有趣的气场。人会下意识的模仿周围的人。

二、让我感兴趣的是关于病人们看世界的角度问题。

每位精神病人都是天生的蛊惑者,因为他们深信自己的概念。有句经典的话:“如果你连自己都骗了,那么你肯定是天下第一的骗子。”正因为他们的深信不疑,所以会不断试图说服你接受这些观点。当然,如果你接受了,你就是神经病了。呵呵

而他们看世界的角度,可以让我们借鉴。是的,这个世界是多元的',而我们眼睛只能看到眼前的。如果,将一个DV放在身上随便的位置,去记录你的一天。到了晚上观看,你会看到什么?所以,我们看待问题方式也是如此。当然,我们看待问题多角度是一回事,如果做的话,必须要选择一个立场。因为我们只能做一件事,或者对,或者错。

三、这是一两个爱情故事。但是可以用一段文字说明。

指间的戒指不再闪亮

婚纱在衣柜早就尘封

我们的容颜都已慢慢苍老

感谢你带给我的每一天

正是因为你

我才有勇气说:

“永远,永远。”

第一个故事是一位臆想症的老人,老伴逝去多年,依然认为他活着。

第二个故事是一位丧偶的中年人,不断的学习生理等课程,为了复活爱人。

感触很深,然后静默不言。

每个人的世界观不同罢了,只是他们的世界观与多数人违背,变成了“精神病人”。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三】

居委会的阿姨给我们参加社区活动的小学生都布置了一个任务,每人回家写一篇题目“法在我身边”的作文。

一回到家,我就开始写作文,可我在桌前坐了半天也没有一点儿头绪,一个字也没有写出来,只好向妈妈搬救兵,问她:“法是什么?”妈妈说:“我们先来做个问答题,我问你答,做完后,你就知道了。”“好。”于是,妈妈问了我第一个问题:“一个人刚要过马路,可这时绿灯变成了红灯,由于马路上刚好没有汽车经过,他还是过了马路,你说他这种行为算不算犯违法?”“当然算,因为他违反了交通法规。”妈妈说了声“好。”,又接着问第二个问题,“一个同学看见同桌的橡皮很漂亮,心里很喜欢,就在同桌下课出去玩时把橡皮占为己有,你说这种行为算不算犯法?”“当然算,这时小偷行为。”“隔壁两夫妻吵架,女的用菜刀劈伤了丈夫,你说这算不算犯法?”“当然算,这是家庭暴力。”……听着妈妈举的例子,我忽然想起去年居委会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它讲的是一个学生在食堂排队拿饭时由于另一个学生插队到他前面而打架,被老师拉开、批评后怀恨在心,于是,他就叫两个朋友一起把那个插队的人打得头破流,因此犯了法,被送上了法庭。“知道法是什么了吗?”我听见妈妈问我。我点点头说:“法就是维护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的规则,许多事都和它有关,它就在我们身边。”

是啊,法就在我们身边,它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无处不在,如果你没有一点法律意识,那么你无意中说的一句话、做的一件事都有可能触犯了它。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四】

打我记事起,这火炉便已存在,也不知在这墙角边上呆了多少年。曾经的它很是受宠,烧水、做饭,供养着我们一家。这火炉属于奶奶的,大概也只有奶奶会摆弄它,而它好像也只听从奶奶的摆布。家里的炉子是属于烧煤的那种。有时天刚蒙蒙亮,就有人敲门询问奶奶要不要买煤,而奶奶向来不会拒绝。毕竟这炉子是我们家的至宝,而这黑乎乎的东西又是它那不能断了的粮食。因此,家里厨房总有一半空间是用来放置煤球的,墙壁的颜色早已变成灰黑。

小学时代的我,是个多动顽皮的孩子,经常和小伙伴们疯得找不着北,但每到傍晚,总能安安静静地趴在炉子旁看书、写字,很是乖巧。初中时,学校离家较远,我要骑车穿过大半个城才能到家。冬天里,树叶飘落,没有了障碍物的阻拦,风吹得更加放肆,只剩下那些黑幽幽的枯树枝子在风中可怜地颤动着。每次骑车到家,手脚都变得僵硬,急不可耐钻进厨房,围坐在火炉旁取暖,将僵硬的四肢渐渐地舒展,吃着火炉上热气腾腾的饭菜,说不出的自在与温暖。

上高中后,学业愈发紧张,我在学校附近租房住,穿越大半个城回家吃碗用火炉慢慢炖煮的饭菜也成了种奢侈。随着家用电器的普及,老城区很少有人用煤炉做饭了,再后来它被搬进了储物室,遗弃在角落,灰尘包裹着破旧的它。它静静地、了无声息地躲在那儿,但每当看到它的.身影,炉火炖肉时咕噜噜的声音、烘烤馒头时的噼啪作响依然盈满我的耳膜;浓郁的肉汁儿,香喷喷的馒头,香甜的红薯,热腾腾的白粥,依旧触动着舌尖的味蕾。

旧物就像一段旧时光,仿佛停在人生的某个时刻。日子无法往回走,而这些旧物相伴的日子就像生命的容器,把平凡的光阴装在里面,把温暖的记忆定格在其中,安静地散发着柔和而持久的光芒。

我们的一生都在遇见,人亦好,物也罢,那长长短短的遇见,构成我们平凡而又不普通的人生。若说遇见是故事的开始,而那别离终将是故事的结局。既然告别,总要说出口。与其恋恋不舍,不如好好与它告别,好好记住它用一次次火苗的跳动所陪伴我的温暖岁月,好珍惜那即将消逝的青葱岁月。

怀念煤炉子,在这个家用电器普及的年代里。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五】

法律是国家,办事的标准,做为一个中国公民,知法,守法,懂法是衡量工民合格的标准。

据调查报告显示:知法的人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五,而懂法的人却仅占调查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五。由此可见,我国公民的法制观念还不是很高,就拿过马路这件生活常识,在有叫警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会遵守: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会走人行横道等规则,但还会有一小部分人会闯红灯,跨越街道旁的护拦;在没有交警的情况下,行人出行的情况与前者相反,,事实证明:我国民的素质还有很大的提高空间。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的母法,所有地方上的法律,法规都是宪法治定的;而地方上的`法律,法规,是国家对人民的规范。因此,人们应该尽可能地,自觉地,遵守这些规则,而不是去违反它,,把它当成空气,视它不存在。

作为一名小学生,自身的学习固然重要,但本身的综合素质也必不可少,因此,学生在学校里除了学习,还要遵守校纪校规。所谓校纪校规,无非就是:校内不准骑车,不准带与学习无关的的东西。这些对我们而言,做到这些并不是很难,所以,我们要认真自觉地遵守它,争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发面发展的小公民。

法在我心中作文500字左右【六】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呀,法是治国之本。法将社会变得秩序井然,让我们安居乐业,把国家变成一个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离不开法。虽然生活有法的约束,但是一些人却为了个人利益而去不择手段,去犯法、冒险。

有一天,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一件事:一个寂静的夜晚,村子里静悄悄的,一对老年夫妇在睡觉。突然,院子里传来狗的狂吠声,一会儿又没了。后来,小羊“咩咩”地叫了几声,也没声了。他们没怎么在意。早晨,老爷爷正要开门,却怎么也开不开。原来不知哪个缺德的在外面锁了门。好不容易开了门,令他们惊呆的是,狗倒在泊中,羊圈的门开着,一只羊也不见了。通过警方调查,原来是几个游手好闲的小偷翻了墙,狗感到有陌生人的气味,便狂叫起来,小偷拿药毒了狗。然后又把羊赶走,还不放心,将门锁上。真是缺了大德呀!损失了别人的财产,触犯了法律,要受到制裁。生活中真是离不开法呀!

小孩子六岁就应上学了,可有些父母重男轻女,让男孩子上学,女孩子在家干农活,帮把手,认为女娃上学顶啥用;有些人为了图财,变着法卖掉小孩,甚至自己的亲骨肉,从中获利;还有些人让青少年赌博、吸毒,让我们加入他们小混混的行列,跟他们一起偷呀抢呀玩呀上黑网吧呀,引我们走上不正之路……这些例子都与少年有关,而法却维护了我们的利益。

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为了迎接这个日子的到来,让我们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尊重法,维护法,是我们的职责。法律是一位慈祥老人,是一名正义之者,让法成为我们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