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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作文范文600(写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写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

更新时间:2024-04-01 14:27:31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写读后感作文600字左右)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一】

人生一世,如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飘》讲述了一段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讲述了斯佳丽与白瑞德之间爱情的纠葛,也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情”字在人的一生中所占有的地位有多重,在“爱”与“被爱”之中的选择意味着什么。

斯佳丽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让人既想爱又想恨,她一味地追求着自己所谓的爱情,而忽略了那个值得托付一生的男子,就如同娜塔莎一样沉浸在自己认为的美好爱情中而神魂颠倒,失去常理。也许很多人认为她是幼稚的、愚蠢的,但我欣赏她,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斯佳丽不拘一格,突破传统和道德的限制,是多么惊世骇俗。她是值得瑞德付出真心去爱的人。在战火连天的情况下,瑞德又执意去前线,媚兰又将生产,斯佳丽在没有任何依靠下,独自一人带着病妇和小孩冲出火光驶向塔尔兰村庄。你无法想像一个贵族千金冒着的多大的生命危险做着一件多么伟大的事。或许一个人面临绝境时,他的内心可以强大至斯,超越生。

和斯佳丽一样,瑞德也是一个不愿受世俗礼教限制的人,他的形象深入我的骨髓,直至内心。一开始,他是一个让人讨厌的形象完全是一个痞子,然而生攸关时,他抛却儿女情长,抛下他深爱的斯佳丽奔赴前线,他的男儿本色在那一刻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在他先前的言行中无一不流露出对国家民族的厌恶,但在危急时刻,他骨子里的爱国激情催他去为民族拼搏。难道说这不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主角吗?

我认为媚兰是作为一个好妻子的不二人选,她宽容大度、坚强、重视友情。她是多么看中与斯佳丽之间的友谊,当她听闻斯佳丽与自己丈夫有染,却还是选择相信斯佳丽,并帮助斯佳丽抵挡流言蜚语。和一个如此伟大的人成为朋友,都将是一个幸福的人,因为她的爱能包容你的错误,成就你的美好。如此美好善良的心,一旦汇聚到一定力量,将会发出耀眼的光芒。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无尽的宽广?

让我们“以出世的态度做人,以入世的态度做事”。仍然会发现生命的本质其实是欢乐,虽然人生的结局不够圆满,但是我们还是从中体会到了幸福的滋味。斯佳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是斯佳丽并没有绝望,而是坚信“明天会好起来,一切都将会过去”,这又何尝不是希望?事实上,更多的时候,我们在生活的路上走的不好,不是路太狭窄,而是我们的眼光太狭窄了,所以最后堵我们的不是路,而是我们自己。

米切尔夫人在洋洋洒洒几十万字的叙述中塑造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并能引发你对人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人与世界的关系的深刻思考。从而使你更加明智的对待人和物,让你对人生的认识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二】

呵呵!看完《意林》的《父亲是棵伟岸的树》后,让我深受感动。我也看到了《意林》被几家公司夸赞的语句:“用勤奋和智慧点亮人生。”“小中见大寓意森林”。

这本书也让我悟出了它的意义:

父亲从男性的角度,给予孩子坚强自立、自强自信、宽容、使孩子能感觉与母亲不同的爱。母爱是细腻、温柔的,而父爱是严肃、刚强、博大精深的。所以父爱和母爱可以使我们幸福成长。

不同的主人公都遭遇不同的挫折,但都被爱给挽回。

即使自己的父亲对你再严厉,但都是爱你的表现,所以我们要更加敬仰自己的父亲。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三】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丰子恺的《手指》一文。我读了后,有了很大的启发。

《手指》这篇课文主要讲了:每个人的身上都有十根手指,一只手上有五根手指,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它们有不同的姿态和性格,但是,只要一旦它们团结起来,成为一个拳头,那样就根根有用,根根有力量。《手指》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在生活中有许多事都说明了“团结就是力量”这个道理。例如:在拔河比赛中,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把绳子向自己这边拉,才会赢得比赛。如果,大家漫不经心,一点都不操心,那别人肯定赢了。足球比赛和篮球比赛也是一样的,不是赢了比赛就是前锋的功劳,如果没有别人的帮助,怎么会赢呢?所以,大家只要团结起来,我们的力量就会从薄弱到强大!

在动物中,算蚂蚁是最小的了,可它们为什么却没有被天敌消灭?所以有很多人都很奇怪。其实,很简单,因为蚂蚁团结。“不抛弃,不放弃”一定是它们心中的想法。

其实,我们中国也是这样。抗日战争时,我们的武器和日本的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可为什么,最后还是我们赢了呢?因为团结!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力量大”这是铁一般的事实!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四】

今天,我们学习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篇课文,学完这篇课文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还时时涌起一阵微微的激动。

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汤姆与哈克到墓地试胆量,汤姆、乔奇、哈克当海盗,汤姆、哈克鬼屋寻宝,汤姆贝琪山洞迷路,汤姆、哈克找到金币,这五件事情。

读了这篇课文,我体会到了汤姆是个乐观勇敢、足智多谋、有爱心、关心他人、顽皮、有正义感、追求自由、敢冒险的人。我感受最深的一部分就是汤姆和伙伴贝琪山洞迷路这一部分,这一部分充分体现出汤姆的勇敢和足智多谋,最终,他与贝琪走出了山洞。

汤姆是这样的人,而我又想到了自己,在我的生活中,我却没能做到勇敢。有一次,我与伙伴在树林里迷路了,我当时就很害怕,很着急,急地直跺脚,只是干着急罢了,并没有沉着冷静下来,想办法走出森林,遇到困难时,没学会自己去解决。还有一次,已经很晚了,妈妈加班,让我在家热热菜吃,而我却吓得躲在被窝里,不敢出来,也不敢开灯,直到妈妈回来才敢出来。在生活中,我就是这么一个胆小,怕遇到困难的人。

从现在开始,我要改变一下自己,多多向汤姆学习他的勇敢,遇到困难自己解决的精神。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五】

夜静悄悄的,我在灯下读《红岩》。

“一根,两根!……竹签深深地撕裂者肉……左手,右手,两只手钉满了粗长的竹签……一阵一阵地泼水声……”

泪水在眼眶中打转转,一不小心就会流下来,我实在无法想象在我的心里,那样的痛几乎令我窒息!

“是什么力量让江姐如此坚强不屈?”我深深地,静静地思索着。想起那次爬山,不小心碰到石头,膝盖被划破的刺痛;学煎蛋时,油碰到手的灼痛;甚至几天前好心帮妈妈弄洋葱,汁水滴入眼睛,弄得无法睁开眼……只是这么一点点疼痛,我已经无法忍受。江姐啊,是什么力量让你如此坚持抵抗住地狱般的煎熬的.呀!是为了扞卫千万个战士安全线的笃定?是共产党员钢铁般的意思?是为了让后代有更美好的生活?是,应该都是。

我们生活在幸福时代,我们无法想象江姐那个年代的水生火热。我们太幸福了,以至于忘记了感恩,忘记了努力,忘记了作为共和国少年应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此刻,面对《红岩》中一位位革命勇士,我感到自己是何等的顽劣和渺小啊!我起誓,作为新世纪的少年,我热爱,我奉献。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六】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本好书影响人的一生。《飘》是一本好书,仅“南北战争”这个特殊的题材,就已经使《飘》拥有了过人的魅力。

战争会改变一切,不是吗?

战争开始的时候,思嘉对这并不感兴趣。在她的世界里,只有永远参加不完的野宴和舞会,只有追求者们不断的奉承。在她的体内流着父亲勇敢的爱尔兰人液和母亲高贵的法兰西纯正统。她以一个辽阔的农场陶乐为家,有上百的黑奴供她差遣,这就是思嘉,一个骄傲而又与众不同的大小姐。这美好的一切,在战争后。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母亲患病而,父亲从此沉默,农场近乎荒芜,甚至连温饱都成了问题。一切的重担都落在了十九岁的思嘉肩上。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她要养活一家九口人。这对于一个原先高床软枕、锦衣玉食的大小姐来说,是多么大的落差啊!

要是换做别人,恐怕无论如何都不法接受;比如说思嘉的妹妹苏伦,比如说思嘉暗恋的对象阿希礼。当困境来临时,他们都选择了逃避,选择了怨天尤人。相反的,对于思嘉,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舍弃以前的思想,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就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典型贵夫人,却又是非常能干的女人,母亲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我觉得思嘉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地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思嘉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她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想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生活就好像一座大山,山路不可能完全平坦。当从颠峰跌落时,也许会跌的头破流,会跌的绝望,会跌的失去生存的勇气。但如果你要生存下去,你就必须要爬起来,迎合这巨大的改变。

读后感作文范文600【七】

生命的价值总是在一次次冒险中得到升值的。这是我读《鲁滨逊飘流记》的最大感受。

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少爷,他完全可以子承父业,过体面舒适的生活。但他不愿意听从父亲的安排,甚至违背上帝的旨意,甘心去做“上帝不喜欢的人”。也许是他心中天生的冒险心理在作祟吧。金钱、地位在他严重,远不及随着海风飘流。海风、倾船、飘流,注定是他的宿命,冥冥之中,是上帝的安排吗?那么感谢上帝,为我们创造了这样一个勇者。即使他并不喜欢鲁滨逊,却依旧爱他。

不是么?

在第一次航海中,他就充分领略到海的喜怒无常。再大的船,面对浩瀚的大海,也不过是孤帆一点。风浪无情,牵动着船桅与之同归于尽,残忍地剥夺了水手生的权力。但上天保佑,最终只是有惊无险。鲁滨逊顺利地回了家,但冒险之心仍未退却。

接下来的几次航海亦是如此。纵然其他人无一幸免,但鲁滨逊总能安全靠岸,继续自己的海上之旅。

最感动我的是自述小说独特的语言风格。平时、简朴,细腻中透着豪爽,平白中又露着波折。从介绍自己家事的无奈,到表达雄心的豪情;从转危为安的侥幸,到重现困境的懊悔;从拥有巴西种植园的兴奋,到登上孤岛时的孤寂无助,以及后来的幸福、自由……真实是文学的最高宗旨。最简单的文字,拥有了丰满的灵魂,同样能让读者感受到惊心动魄、荡气回肠,还有语言独特的魅力。

与其说这是笛福的半自传体小说,不如说它是人类文明史的一部缩影。

生存,是小说提现的一个主题。

既然我们有幸来到这个世界,我们就有义务让自己生存下去,并且还要幸福地生存下去。荒岛生活,想像起来觉得很不可思议。尤其是对着当今的生活。生存,在现在看来,不再是一碗饭,还包括生活质量,电脑、电视、电话、手机……如果现在把一个现代人抛到一个荒岛上过上十来年,被电器“宠坏”的现代人肯定回崩溃!

但鲁滨逊不仅在荒岛上饱饱得过了28年,还过得很有质量。他有房子,还有别墅,有枪,有足够的子弹,种子麦子,吃上了面包,养了野羊,喝上了羊奶……他是这座荒岛的国王,也是自己的国王。

鲁滨逊的智慧是不可否认的。单是他能在岛上过得那么好就足以证明。

人类,从野莽走向文明,经过了漫长的时间长河。他们从生吃食,到发现火,吃上了熟食,开始了文明的旅程。他们努力的思考着创造着,发明了生活的必需品,在时间的行程中,改变生命,改变生活,改变世界。

每个人都会成为自己的国王,只要他想活下去。

生命,不屑于一帆风顺;生命,不满足也现有的一切,要活,就活的轰轰烈烈,光芒万丈;要活,就别对不起父母给你的这个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