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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的生活少不了书初中(作文大全初中版书)

作文我的生活少不了书初中(作文大全初中版书)

更新时间:2024-01-01 12:45:07
作文我的生活少不了书初中(作文大全初中版书)

作文我的生活少不了书初中【一】

筷子,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据说,世界上共有三种吃东西的方式,直接用手拿的占40%;用筷子夹的占30%,用刀叉的也占30%。

中国早在殷商时代就开始使用筷子,不过,最初不叫“筷”。在《先秦文献》中作者把筷子称为“著”。隋朝时期,筷子又被称为“筋”。

筷“这个称呼是怎样出现的呢?据明代陆容在《菽目杂记》中说,江南吴中称”著“为”“快儿”。称帆布为“抹布”这是因为行船人忌讳“住”和“翻”。大约在明朝以后,快字上又加了个“竹头”,成为“筷”。这大概是由于筷子大多数是用竹子做的缘故吧。

筷子的结构几为简单。我国的筷子是上粗下细,下圆上方的。当筷子传到日本时,日本人就把筷子制成圆锥型。

筷子虽然简单,但中国人在筷子的质材和雕饰也做了不少文章。先秦时以有了象牙筷和铜筷,隋唐以来,宫廷,官府和富豪之家,用金银做筷子,用玉石,珊瑚等雕饰筷子。考究的筷子还要镶个银头,这是用来试验食品是否有毒。如果有毒,银头立刻会变成黑色或绿色。

中国人用筷子的功夫常常吸引外国人,西方近年兴起了“用筷热”。还出现专门教人用筷子的“培训中心”。有的医学家认为,使用筷子能带动人体的30多个关节个50多处肌肉,有助于手的灵巧和脑的发达。也有人说,中国人手特别巧,与从小就使用筷子有很大的关系。

据说,世界上第一家“筷子博物馆”在德国。那里展览了一万多种产地不同,质地不同,以及时间不同的筷子,真可谓一应俱全呐!我们用的筷子原来有这么悠久的历史和如此高的地位。你掌握了吗?如果掌握的不是太全面,那就请拿起筷子,好好研究一番吧!

作文我的生活少不了书初中【二】

小草,少不了雨露的滋润,只有这样它才能长成大树;星星,少不了黑夜的点缀,因为这样才能衬托出它光亮的特点,大地,少不了泉水的灌溉,这样它才不会干旱,而我的生活也少不了它——自行车。

当我第一眼看到它时,我就喜欢上了它。这一点也不矛盾呢!从那以后,我就呵护它,陪伴他,同它一起成长,一起努力,一起奋力拼搏。每当我摸不清方向时,它总是鼓励着我,帮衬着我,使我能轻松自在地前行,我们是“好朋友,”但我从来都不和它闹矛盾,我总是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遇到任何事情总是和它分享,包括失意。

我和它第一次见面时在暑假,当时,爸爸因为我考试成绩很好,就买了一辆自行车给我,这辆车不同于其他自行车那样千篇一律,它很独特,有着美丽的颜色和丰富的内涵,我一眼就喜欢上了它,用成语来说真是“一见钟情。”

现在,我是一名初中生,小学的那次暑假却依旧清晰如昨,我懂得了爱护它,珍惜它,生气时也不拿它当出气筒,它不仅是我的交通工具,也是我相依相偎的美好的朋友,我喜欢它,我享受和它在一起的日子。

它,外貌出众,用途出众,性能更是出众,心中的那份情感,只为你,只为你敞开自己的心扉——自行车!!

作文我的生活少不了书初中【三】

手机是现在人们生活必不可少的东西,手机里内容丰富,功能多样,因此手机成了人们依赖的对象。

从以前按键手机,慢慢发展到触屏手机;从刚开始只能打电话的.手机到现在功能齐全的智能手机;从小手机逐渐变为大手机。可以说,手机发生了重大的改进和变化。

在去年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部手机。我打开设置,看到了这部手机的一些功能。存储空间为32g,手机是4G网。使用这部手机时,感觉比以前的手机好多了,只需触摸屏幕即可。亮度很高,可以随时调整。我可以用手机购物,聊天,听音乐,也可以下载游戏来放松自己。

我的手机对我最大的用处是:不会的题可以上网搜索,把题弄清;如果我累啦,我会打开音乐,听着音乐玩游戏。

我的爸爸经常出差,很久不回来。我和妈妈经常和爸爸视频沟通。在视频沟通时,既可以见到他本人,又可以在一起说话。使得我们相隔千里之外,也有一种家的感觉。

假期假如去远方旅行,必须要带上手机,把最美的画面记录下来。当你累了,想吃东西的时候,可以在手机上点击你想吃的东西,外卖人员就会把食物送到你的身边。手机还可以预定你想去的饭店、宾馆等。极大地方便了你的出行。

我们要利用手机做一些对自己有意义的事情,少做一些对自己不利的事。要合理利用手机网络,不要让网络主宰了我们。

总之,手机功能多样,已被广泛应用。它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便利和丰富多彩。现在,我们的生活已经少不了它了!

作文我的生活少不了书初中【四】

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

——高尔基

有一样东西,着实令我又爱又恨。若说爱吧,它清晨响起,扰人清梦;若说恨吧,我的生活却又偏偏离不开它。这是什么东西?没错,闹钟。

每天早晨它都准时发出愤怒的“嗡嗡”声,打破夜的宁静。若是这不起作用,或我故意不去理睬,它就会像疯了似的颤抖,然后拼命地尖叫。那“铃铃”的声响,仿佛化作了一把锐利的尖刀,直刺入我的梦境之中,刚才还与我对坐的周公,顷刻间如同涨潮时沙滩上的字迹般无影无踪,独留我一人在黑暗中,耳边环绕着催命的魔音。哼,我就不起来。我一边想着,一边又裹紧了被窝。可它却仍不肯罢休,一声叫得比一声凄厉。这样下去肯定是没法再睡了,我只得无可奈何地起身。“你赢了,行吧!”我嘟囔着,开始穿衣服。灯光下,它光滑的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得意的微笑。

魔鬼往往藏在天使的外表下。抛开早晨的“邪恶”不说,它的确是个十分可爱的闹钟。它通体呈橘黄色,两只耳朵却是土黄色的,内壁上印着一只可爱的卡通形象——,黑色的指针四周镶着闪闪发亮的火红色数字,给人以温暖明媚的印象。

为了摆脱它,拥有安祥宁静的睡眠,一到周末,我就关掉了它的闹铃。它在我手中微微抖动,仿佛在抗议。星期六,我一直睡到九点多,起床时感到十分慵懒而惬意,嗯,真不错。我看看它,它在桌上沉默着。

星期天,就完全是另一码事了。开始一切正常,我在梦乡中徜徉,直到……直到妈妈破门而入。“怎么还在床上躺着,二胡课不上了吗!”我还有些迷糊,二胡课……什么,二胡课!我一拍脑袋,我怎么给忘了。一转头,只见“”正在桌上笑眯眯地看着我,眼中满是幸灾乐祸,一副“我早就提醒过你了”的表情,令我咬牙切齿。但时间不等人啊,恨恨瞪了它一眼后,我就快速行动了起来。结果,我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饿了一上午肚子。唉,看来我的生活还真少不了它啊。

不过话说回来,它作为一个闹钟,提醒我起床,本来就是它的责任,从这个角看,不得不承认它是一个好人——不对,好闹钟。

不管怎么说,作为一名起床时间观念淡薄的“懒货”,我的确离不开它——我的闹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