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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出现作文(他了作文五百字左右)

他的出现作文(他了作文五百字左右)

更新时间:2023-06-17 13:46:01
他的出现作文(他了作文五百字左右)

他的出现作文【一】

流行语的出现在通俗语言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现象。任何一种语言的发展过程都是如此。一个社会并存着正式与通俗两种语言。英语从最古老的日耳曼萨克逊式古英文退化到现代英文。可现代英文在英国人古板的腔调下不耐烦了,又冒出了变化无穷的美式英语,这就是正式语言吸纳各种词汇而逐渐向通俗化过渡的一个典型的案例。但正式语依旧保持着它应有的地位,就职演说或者会议公报,字里行间透露着古英文的严谨规整。牧师祷告起来thou、thee满口,压的韵极其美妙;而喜欢莎士比亚的人们去翻看十四行诗时,也都跑去翻看原汁原味的古英文版。

同样,我们的中文,在新文化运动时提倡白话文也是为了打破官方意识形态对语言的压抑。相比起文言文,暂不说到文学,当时市井的半洋话到今天还有不少仍被沿用。这些语言从本质上讲就是当年的流行语。当年的蔡元培先生也说过,真正白话用得好的.人,文言文功底绝对不差。这观点到现在依然成立。因为毕竟中文是前后相继的。文言文严谨规整被继承到了正式语言中,最明显的就是学术论文。两个学者因为观点对立而笔墨交锋时,写论文必定要说:我们二人在争论观点。而下了台面泡杯茶,当然也大可以说我们俩在比赛。易中天上百家讲坛都这么说了,他说到孙权和刘备比赛,这反倒显得生动。这并不矛盾。

所以对于流行语泛滥大可不必一惊一乍,语言本是一种自由的东西。他们会成为点缀我们日常生活的点心。而正式用语中谁倘若这么用了,他自己也会觉得滑稽。中文所要面对的不是新旧词汇的冲击,而是自身现行美学形态构建的失败,也就是象形语言的丢失,以及迷失在对字母语言粗浅的模仿中。

他的出现作文【二】

本文的主人公是左小龙,一个十足的小人物,或许他在生活中,十分渺小,也没有什么地位,但是他心中一直有一个梦想,就是成为一个让人敬佩的类似于大侠的人物。可现实生活中,他不过是一个废弃雕塑园的看园者,只有一台摩托车相伴而已,他有一个暗恋者,外号是泥巴,这个姑娘一根筋的喜欢左小龙,哪怕是摩托车的轰鸣也很喜欢,这就是热恋中的女人吧。

在一次外出时,拉风的摩托车爆缸了,无奈,左小龙只好去一个温度计厂当临时工赚钱买新的进口发动机,在这个厂工作很奇葩。每次腋下夹5支,嘴里夹5 支,肛门插5支,用他的37度标准体温测量温度计的准确程度。这个工作很搞笑,真的很奇葩。工作三个月就可以买到了引擎了。

在这个小镇上,有各种的化工厂,当地大力发展高利润的污染经济产业,导致了后来大量外来人员涌入,当地居民就开起各种的饭店,洗浴中心等等谋生。直到有一天,这里来了一个新的|波波印刷厂,其第一笔订单就是郭敬明的《小时代》,还请来了郭敬明来开幕式剪彩等等,这其中很玩味,很搞笑有木有?还有当地为了发展这些个企业的准备工作,各种对付钉子户的方法,真搞笑。停水停电都弱爆了,这里提到的'是把化工厂建在钉子户的房子风向和排污方向上游的方法。

事情的转折发生在波波印刷厂出版了韩寒的《毒》这本书后,这批书印刷出来后的废水排入村子里的龙泉河后,只要是生物,就都变大了。于是,就出现了各种的“澳洲大红虾”、“火鸡”、龙猫牌老鼠(皮卡丘、牛蛙版青蛙、老虎版猫、苍蝇版蚊子等等生物,让餐馆老板转的生意好到爆了,除了一个坚决不卖变大的动物的餐馆,后来破产了的人。专家出来辟谣,说吃了没有问题。《走进科学》过来查了,经过一系列的检测,得出这个是生物进化的过程。

后来,在小镇领导们感到在自己的治理下,家园欣欣向荣的发展,他们却在高兴地跳入有着各种变大生物的河中后被偷着电鱼的人电,领导班子全军覆没。这时候又有一个现象就是,河里的变大生物越来越少,直到后来没有了,原因是印刷厂里的废水不能再使鱼虾变大,尽管村民们大量买这里的书拿来烧的,但是无济于事。最后全小镇都没有变大的生物了,美国悬赏30万买这种变大生物,泥巴是当地书记的女儿,最后用卖“龙猫”的钱远走他乡,小镇的所有吃过变大生物的人三个月后全了,左小龙跟着认识龙猫的苍蝇版萤火虫去找拿着龙猫的泥巴。

从中揭露的现实的黑暗有很多,比如政府对待钉子户的手段。再比如有上级领导们不顾一切捞好处的现实,还有民众们为了敛财的极度没良心赚钱,真正是为了大家好的人反而破产等等,还各种暗箱操作等等。

原本只知道韩寒的博客上的内容是反映生活的很讽刺,没想到这篇小说也是,真的让我大开眼界啊。这本书,值得一读,看看吧,不要以为,你没看到的社会也是光明的。

他的出现作文【三】

你从六年级上期就转到我们班上来,你给我的映象第一是:上课不爱举手发言,声音十分的小,小到我变成蚂蚁,爬到你嘴边都听不到你的声音,下课声音十分的大,似乎整个校园都是你的声音。我便十分讨厌你了。

后来,不知怎的,发现你有很多优点。如:乐于助人,喜欢揣摩我的心思,能知道我的心情。从不找事惹事,但上课总爱把头转向后面,把后面的同学惹得十分生气。

有次,上英语课,我们才知道你英语好到棒,你们那组的同学都十分的佩服你哦,所以,加油吧,你的英语肯定会更加出色。

你是一个电脑玩家,我跟忽悠姐上完厕所,聊到穿越火线时,你凑过来,说;“穿越火线吗,我也玩过,给你说……”。你叽叽呱呱说了一大堆,我们疯了,不一会才恢复正常,我和忽悠姐真想打你,但你说得太投入了,根本不顾及一下我们,我们真想悄悄溜了。哎,要是你的学习能像玩电脑那样投入就好了。

现在,你已经成了我的好朋友,但,我对你似乎还是不满足,虽然你经常请我吃零食,但你的学习了,每次答案不是我给你讲,就是吴老师专门来讲,哎,你多读点书吧!

他的出现作文【四】

自从上高中后,在学校度过的时间一直就是“朝五晚九”,晚上放学回家还要“苦里挑灯夜读”,那个困劲儿就别提了。

可能是昨晚鏖战太久了吧,早上醒来睁着惺忪的睡眼把表看了好久才反应过来——要迟到了!

尽管我以令人疯狂的速度奔向学校,可上课铃还是无情的在我进教室前打响了。

好在老师还没有到。我正要进教室时,同学们诧异地望着我,又望向我的座位。我从疑惑中走出来后,愣住了:我的座位上还有一个“我”!而且那个“我”正在注视着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怎么会这样?直觉让我先离开这里。我默默地走了,我知道有同学从班里跑出来在我后面看着我,但我头脑一片混乱,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今天早晨我早早地就醒了,那个让我称他教授的人也不在。不知为什么我想出去走走,于是就出门了。不觉间,我走到一栋楼前,数了数,一共五层。我忽然有种想进去的,便走了上去。我木然地走着,一直到最高层,来到一个房子了坐下。

直觉告诉我,这个房子叫“教室”。

这里摆放着许多桌凳,我来的时候已经有些人在这里了。他们笑着向我打招呼,我不知他们为何要这样做,只好也学着他们的样子算是回礼了。

不一会儿,教室里就陆续坐满了人,再不一会儿,一阵音乐响起,又不一会儿,我看到门外有一个风风火火的人要进来,可他正要进时,忽然犹豫了一下,又向我看来,我从他眼神里看出了惊恐,却又不知所措。哪个人好象在哪见过一样,很是面熟。啊!他长得跟我一样!就在这时,他却慢慢走了,有几个同学悄悄追出去看他。

整个上午,我一直呆呆地坐在操场上,没有去上课。教室里怎么还有一个我?难道是克隆?!想到这里,我不敢再往下想了。我决定放学后向他问个明白。

放学后,他很晚才走出来,双眼竟像我早晨醒来时一样无精打采的,见到我,他脸上一片茫然。我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他说不知道,他是无意走到我座位去的。他又告诉我他家在一个摆满有色液体的玻璃瓶的房子里。难道是实验室吗?而当我提出要去他家是,他竟飞也似的跑走了,无影无踪。

一整上午,从哪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走后,我旁边的人都问我怎么回事,可我不知道,只好在他们的追问声中睡下了。

当醒来时,教室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走出去的时候,居然遇见了那个长得和我一样的人。看样子,他好象在等我一样。

他问了我很多问题,我都如实作答。但他提出要到我家时,我猛地想起,教授曾告诉我不准我随便出来,否则让人看见了他就会有牢狱之灾甚至生之祸。于是,我立刻往家里跑,也顾不上那个长得像我的`人了。

下午,我惶惶不安地走进教室,害怕再遇见“我”。万幸,他并没有再俩。面对同学们惊讶的眼神,我并没有解释什么,只是一笑而过,任他们去猜疑。

我想,上午那个“我”一定是被克隆出来的吧,现在又回到他自己的世界了。

一切都过去了,生活又恢复了平静。如果出现了克隆人,像上午这类的事一定会更多的,而且会更蹊跷。不过现在并没有人克隆出人来,所以社会依然是那样和谐美丽,没有什么特大的乱子。

那么,在学术界争论的能否克隆人,其结论也就不言而喻了吧。

他的出现作文【五】

??情作文:在阳光出现之前勇敢

导语: 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勇敢一点点,去表达我们内心的想法,哪怕阳光再猛烈,结果再失败,也可以无愧地面对自己

沈如萱会在清早定一个六点十分的闹钟。然后她花上一个小时洗漱打扮,化一个精致的淡妆,搭配衣服,把自己收拾得人模人样。等到七点十分,她就会无比准时地出现在自家阳台上,手上端着一杯咖啡,装模作样地呼吸新鲜空气。

接着,不出一分钟,隔壁的阳台上一个穿着运动背心的男人会满头大汗地走出来,看到沈如萱会朝她伸手打招呼,朝气的眼睛微微弯起来,笑道:“嗨,要去上班了吗?”

沈如萱每次都会如临大敌般地紧张,除了僵硬着一张脸点点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应答。

“今天天气不错呢。”

他也不介意她的沉默,在晨曦的阳光里做收整运动。刚锻炼完的手臂紧致结实,古铜色的皮肤里残留着刚跑步完的汗水。随后他匆匆地看了眼手上的电子表,返回了屋内。

沈如萱有些怅惘地看着空落落的'阳台,觉得一天中最好的十几分钟过去了。之后的时光全都没有了盼头。

她会小心翼翼地目送他换上正装下楼,直到他消失在远处烟尘滚滚的十字路口。

沈如萱这才百无聊赖地趿拉着鞋子回到梳妆台前,把脸上好不容易化好的妆粗暴地卸掉。再换上平时宅居的专用小黄人T恤,把刘海往脑门一捋扎成个苹果把儿,戴上600度的厚镜子,一脖子扎到了电脑面前。

她根本不是什么上班族,平时的工作就是专职漫画家,画的还是特别腥暴力的恐怖漫画。虽然收入平平,只够勉强生活,但她并没有想过要辞职不干。

因为她最害怕和人打交道,哪怕是最基本的沟通。那种能初次见面就和一群人左右逢源勾肩搭背的交际党简直是她的偶像。

只有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屋子里,她可以在自己的世界里为所欲为天马行空,这让沈如萱感觉到轻松。

所以在暗恋了隔壁的男神后,她宁愿不厌其烦地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现,一天只为那状似恰巧的一面,也不敢冒冒失失地敲开他的门,对他说我做多了晚饭,要不要一起吃?

沈如萱并不贪心,她知道自己的斤两。在昏天黑地充满压力赶画稿的日子里,尽管只能看到他短暂的笑容,也会像多出了一个太阳,将生活涂得金光闪闪。

谁会不喜欢向阳生长呢?

那是夏天刚开头的日子,蝉鸣声在午后变得越来越躁动,阳光愈演愈烈……而沈如萱并没有想到,属于她的阳光突然之间就抽离了。

往常的清晨,她全副武装地出现在阳台时,那人也出现了。

还附带了一个肤白貌美腰细腿长的大美人。

沈如萱整个人都斯巴达了,目光愣愣地看着大美人姿势亲昵地挽着自己的男神。一副已经“登堂入室”的女主人气息。

在他们察觉到她来到阳台之前,她顶着那一副精致的妆容狼狈地缩回了阴暗的房间。

那一瞬间,她才意识到,太阳是多么耀眼的东西啊,怎么可能只偏心照耀她一个人。白日梦苏醒的时候,阳光就该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