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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以约定为话题的作文开头)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以约定为话题的作文开头)

更新时间:2023-07-22 00:36:49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以约定为话题的作文开头)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一】

假如我是一朵云,一朵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云。

我会拥有洁白的身影,我可以变换各种造型。有时,我是威风凛凛的海盗;有时,我是展翅高飞的老鹰;有时,我是精忠报国的将军;有时,我是含苞待放的花朵??

太阳是我的哥哥,月亮是我的姐姐,雷电和风都是我的老师,在夜晚还有星星与我作伴。有一天,我突发奇想,想要去周游世界。告别了家人和朋友,我要去认识更广阔的大世界了。我往前飞啊飞,飞过了一座山,飞到了一座大城市。看到了很多的高楼大厦,很多密密麻麻的房子。大街上很喧闹,车水马龙,人山人海。街上的霓虹灯给夜晚增添了五颜六色。突然,天没有征兆的下起了磅礴大雨。我发现有一个小女孩正坐在窗前,一只手托着脸,闷闷不乐,嘴里自言自语着:“明天的第一次郊游泡汤了。”说着,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掉了下来。我的心情仿佛被她的忧伤给感染了,我去找白云兄弟帮忙,又去找太阳哥哥帮忙??第二天,雨停了,是一个大晴天。世界像是被刷洗过,花朵上的露珠被太阳照耀的闪闪发光。小女孩激动地跳了起来,带着满怀的'好心情出门了。我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告别了兄弟们,以及那位可爱的小女孩。

我继续往前飞啊飞,飞过一片茂密的森林。渐渐的,我越飞越远,来到了一块贫瘠的土地上。人们在默默地、无止息地哭着,孩子一直向母亲的怀里扑,喊着:“我渴!妈妈,我渴!”这里已经很久没下过一场雨了,大地上出现了一条条裂缝,庄稼都快枯了。麦子也在默默地哭着,它的叶子变的枯黄,不再像以前那样嫩绿。整个世界都沉浸在无尽的痛苦之中。我悲伤极了,于是,我召集了兄弟们,一起下了场“救命雨”。人们笑了,庄稼笑了,绿树笑了,大地也笑了。人们在朝我拼命挥手致谢,麦子开始舒展身子,尽情的汲取雨水。绿树抽出了新枝芽,大地又恢复了勃勃生机。我又帮助了人们,我的心里感觉暖烘烘的。看见人们发自内心的微笑,我便感觉从未有过的温暖,难道这就是帮助别人的快乐吗?

我又往前飞啊飞,拜访了繁荣富强的中国、优雅浪漫的法国、高贵绅士的英国??到了各国的异域风情、美食文化、艺术造诣,虽然他们来自不同的国家,说着不同的语言,但他们始终都是善良、快乐、热情的。原来人类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更重要的是,他让我明白:帮助别人是一件多么美妙,多么幸福的事。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二】

人生在世需要珍惜的东西有很多,然而,我们往往在失去之后才会想到“珍惜”二字,而那时却早已后悔莫及,我想对明天的自己说:一定要学会珍惜 。

珍惜机遇

机遇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珍贵的,而过去的我却不懂得要珍惜机遇,记得一次学校组织运动会,老师让有特长的同学们都积极的报名,当时我感觉我跳高还不错,想要报名,但转念一想,当运动员训练多累啊,还是不要去了,最后还是没有报名,但当老师发下运动员的单,在运动会结束后,同学们都在津津乐道的谈论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后悔了,我失去了一次珍贵的机遇,一次锻炼自己的机会。我不得不要对明天的自己说:一定不要放过身边的任何机会,要抓住身边的机遇,不断的充实自己

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回想起这些有关时间的诗句时我发现时间对人们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一个处在初三阶段的学生来说时间真的是很珍贵,可在以前的学习中我却不怎么珍惜时间,总是不紧不慢的学习知识,有时在中途还会停下前进的脚步,回想过去,我已经浪费了太多时间,过去的时间不能挽回,只有对明天的自己寄以要珍惜时间的愿望。

珍惜错误

物理老师常对我们说:“要给你自己犯错的机会,不给自己犯错的机会,你还谈什么成功?”的确,错误确实也是人生的宝贵的财富,我们可以从错误中汲取教训和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三】

眼前开门的女人,虽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不加修饰的面容,宽大的居家服上还沾着污渍,看起来普通到了极点,但她却一直是我心中最了不起的女人。

她,曾经是一个肤白貌美、行走于村子时尚前沿的女子。裙子尚未风行在乡村时,她就穿上了众多女孩儿羡慕的第一条裙子。染发风潮飘来时,她又成了这个素朴村庄里的一抹亮色。在庄稼地里,可以看见她劳作的样子;在进城的拖拉机上,亦可寻着她雀跃的身影。八、九十年代沉寂的乡村里,竟然跳跃着这样一个精灵般的女子,她张扬着青春的气息,行走在田埂村间。

她,曾经是一个个性洒脱、追求自由恋爱的女子。一双洁净无尘的白球鞋,一身无烟酒气的着装,一个工作于省城的男子,那双发白的球鞋,竟是她迷恋的缘由。为着这个,仅仅1900元的彩礼,她心甘情愿地嫁给了爱情,成为了人妻。

她,一直是一个坚韧不拔、吃苦耐劳的女子。青春的激荡回归平静的日常,洗衣做饭耕地顾家,她都能做到有条不紊;家庭锁细各种苦楚,她也会默默忍受。为了我们姐弟的吃穿用度,她干过小卖部,放过流行的录像带,为了照顾读高中的我周末省却奔波的路程,吃上一口家里的饭菜,她进城开过小饭馆,卖过麻辣烫……生活将她带进柴米油盐,渐渐抹拭了她的青春浪漫,却锻造了一个刚毅的母亲。

二十一世纪风卷云涌。在这个时代的浪潮中,她是一个看不见身影的中年妇女,但在生活下她又格外显眼。随着小外孙的出生,为了减轻女儿的负担,她成了看护大军的一员。精致的烫发凌乱了,做护理的时间几乎被遗忘了,洗衣做饭,看护喂养,事事她都安置得妥妥当当。新生,满月,一岁,两岁,三岁……三年之间,一双手,两个家,上上下下,忙里忙外,一切井然有序。

她还是她,但又不是从前的她。岁月在她身上烙下了印痕,她不似往昔那样神采奕奕,面上有了倦容,身上也有了些毛病,但依旧用不甚宽阔的臂膀,给予子女最厚实的依靠!

半世间,一个普通的女人,从少女到母亲,演绎各种角色,穿梭于生活间,无怨无悔!

她,只是万千平凡母亲中的一人,却是带给我生命、为我奉献了一生的最了不起的女人!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四】

每逢经过她那破旧的小摊,准会闻见一阵淡雅的混合果香味,她坐在摊的中央磕着瓜子,小日子过得极为安逸。

刚认识她是因为朋友,朋友当时就住在她水果摊的楼上,一次朋友带我去楼下玩时,正巧看见了她,她穿着一块斑驳得不成样的大红色围裙,围裙里面是一件深黑的老款羽绒服,她看起来臃肿极了,就像只大熊。朋友惺惺地瞟了她一眼,小声对我说:“嘿,看那个女人,可凶了!上次我就是不小心摔烂了她们家一个苹果,就把我骂了一通哩!”朋友拉着我的手,漫不经心地向她道:“‘毛雷锋’下午好啊。”

我被那个女人的名字逗笑了。只见毛雷锋望着朋友笑道:“你个丫头,没大没小!小心我揍你哩!”朋友没再理她,走了。

之后,和毛雷锋熟络。和朋友一样没大没小地叫着她“毛雷锋”,因为她并没有真正地“揍”过我们。每当叫她名字时,她也不生气。黑乎乎的脸舒展开来,冲我们微笑。一次,她家进了一台榨甘蔗的机器,我和朋友刚好在她水果店旁,她便招呼我们:“来来来,尝尝我家鲜榨的甘蔗汁,可甜了。”我俩犹豫地接过了甘蔗汁,问:“一杯多少钱?”“嘿!要什么钱啊,就请你们尝尝甜不甜嘞,哈哈!”她质朴的眼神中流露出的是温情,爽朗的笑声里荡漾的是一种热情,朴实的农家品格。

还有一次,为了盛放捉来的蚂蚁,我便偷偷潜入毛雷锋家的后杂院,偷拿了她家用过的一个水杯,将蚂蚁放了进去,那毛雷锋神不知鬼不觉地站在到了我的身后,大叫:“你个臭丫头,干嘛呢!”我一惊,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她抢过杯子一瞧,嘴角一扬,无奈地笑道:“你这是要毒我啊,算了,这次就放过你吧!”

“嗯?”我疑惑。

时隔多年,依旧记得她守着水果店,坐在果香里的场景。如今,她的小摊被拆了,不知她的去向。

如果还有机会,你再来我的回忆里开家小摊可好?

忘不了,忘不了。一身花袄,守着小摊。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五】

我和书有个约定,约定我们永远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并且我永远不会把你抛弃。你也会一直提供给我需要的东西。书,可以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启迪智慧,还可以学习怎样做人。我喜欢读书.

记得有一次,放学回家,还没走出十米,就下大雨,我又不愿回学校,就接着跑,钻进离学校不远的书店,跑进书店时,我已经是一只落汤鸡了。我假装站在门口等雨,等的不耐烦了,就溜进书店看书。我从书架上找到一本杂文,就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全神贯注在书中的人物里,哟!张武与林耀打起来啦!咦?张大哥怎么站林耀那边呀?他怎么不帮他弟弟呀?“嘿!”一声既严厉又可怖的训斥声把我从“梦”中惊醒,我抬头一瞧,是书店的管理员,她说:“雨停了,你怎么还不回家呀?”我痴痴地愣了愣,很久才反应过来,我望了望手表,哟!都六点半了!我赶紧向她道谢,就要冲出书店。管理员呵住我,“嘿!等等!”“哦?什么事啊?”我以为有什么东西没带呢!但她却说我偷书,我十分迷惑,我以为她在开玩笑,我笑着说:“姐姐,别开玩笑了!我还要赶回家做作业呢!拜拜!”但管理员却拉住我书包,硬说我偷书,并让我打开书包给她看看。我才知道她是认真的,我拉开书包,让她看,她看了看,还翻了翻课本,数数有多少本书,这才把书包还给我。她拍了拍我的口袋,发现真的没有书,就斜着眼上下的打量我,才放我走,临走时,我对她说:“是心理感觉,不是真的!”她歉意地笑了笑,对我说:“对不起!我们老板说要我们认真观察有没有小偷,不能放过任何一个顾客。抱歉!”

总之,我认为,高尔基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应该加上“也是人类的老师和伙伴。” 书本就像一艘航船,载着你去探索一个个事实,寻找一个个宝藏。让我们在海洋中探索吧!

以什么的约定为题写作文【六】

我的语文老师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女人。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初一的课堂上。

只见她穿着一件带白色小披肩的碎花连衣裙,披着边肩的碎发,手里拿着一个小巧的包,款款走进教室,端庄高贵,铅华尽洗,散发独特香气。她的脸上写着笑意,温文尔雅,楚楚动人。眼睛像星星,明亮璀璨,当它们看我的时候,还着一种温柔、慈祥的神情,这使人觉得亲切舒服。

每次上课时,她都端着一杯菊花枸札茶,在这个小镇里很少有人喝这样的茶,一般老师上课也不会带着茶杯。看来她很懂得爱护自己。

她确实是一个懂爱、会爱的人。不但护自己,更爱别人。记得有一次她给我们读胡适的《我的母亲》时,声音不像以前那般婉转流畅,当她读完,就沉默了。我抬起头,看见了她眼中噙着晶莹的泪水。她哽咽着,双眼泛红地对我们说,她读到这篇文章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也去世了。那一刻,我的心也跟着沉重了起来。教室里显得异常安静,我想同学们和我一样都被她对自己母亲的爱所感动了吧!

她不只是爱自己的母亲,还有自己的真诚、善良爱着别人。

那一次,我们都在看书,窗外有一个老爷爷一直在走廊上徘徊。她看见了,便去询问,得知是来给学生送饭在外面等待后,她将教室里的一把空椅子搬出去让老爷爷坐。当她从外面进来时,脸上就像是被一线阳光照亮了,洋溢着一种幸福的神情。这时,整个教室充满了爱的芬芳。这一幕,又成为我心底一幅永恒的画卷。我想:当她把爱轻轻送出,她自身也就成了最靓人的风景。

她心里总蕴涵着母爱般博大的情愫,有的老师看到有同学上课不认真会勃然大怒,可她不管再怎么生气,都像母亲一样宽容和蔼,让人看见她内心灿烂的阳光和清澈的小溪。使人神清气爽,静心听讲。

我相信,以后当她变成一位满头银丝的老太太时,她依然拥有不受岁月摧残的美丽,恒久如菊花般优雅的气质。我也相信,多年以后,我依然会记得这位总是喝着菊花枸杞茶的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