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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谐音错误的用法作文(谐音作文450个字)

汉字谐音错误的用法作文(谐音作文450个字)

更新时间:2023-12-24 13:13:17
汉字谐音错误的用法作文(谐音作文450个字)

汉字谐音错误的用法作文【一】

今天家里买了一台47寸的液晶电视,悬挂在墙壁上。

就顺便看了好几部电影,一部是马丁 西科塞斯的《金钱本色》,

一部是吕美特的《十二怒汉》。

《金钱本色》可以算成“优秀”,但是《十二怒汉》是“伟大”。

我当然知道《十二怒汉》是了不起的电影,但是我没有想到居然是这么了不起的电影。

黑白,沉闷,所有的场景就集中在狭窄的陪审团休息室内,

我原本以为我顶多能容忍半个小时,但是却越来越激动的看完了全部!

有的电影使你轻轻感动,有的电影让你含泪微笑,

有的电影击打进了你的心,而有的电影让你震撼,因为有一种东西剧烈的撼动了你的心。

那种东西叫做正义,叫做良知。

如果有一句话来概括电影的剧情,应该是这样:

陪审团十一个人判定一个小孩父有罪,但是有一个人持“合理怀疑”的态度,在两个小时之内,他说服了其他的十一个人。

我是一个技艺平庸的编剧,我看这部电影,几乎是目瞪口呆。

在电影开始的十分钟,我已经明白编剧试图在做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他必须在一部电影的长度里,把十二个人的性格,出身,脾性,态度,立场……所有信息有效的传达给观众,并且,要写出每一个人改变的过程,以及内心的理由。

编剧不但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漂亮。

连一场废戏也没有(题外话:因为场景完全没变过,时间也是顺接,电影其实应该只有一场戏吧?,一句多余的台词也没有。

在每次表决之后,或者当人们的情绪爆发之后,立刻会有一个短暂的间歇,

让整个电影的节奏和人物的情绪,自然的平缓下来。

电影笼罩到紧张碰撞的气氛中,却张弛有度,极其自然。

但是,我几乎无法用编剧的眼睛在看这部电影。

我只是像每一个观众一样,急切的想知道结局,那个只有一个镜头的小孩的命运,让我如此揪心。

相信看完电影的每个人都会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合理怀疑”十分的清晰,

电影不断的告诉我们:我们不是要证明这个孩子没有人,我们只是无法确切的证明这个孩子了人。

一个又一个看似确凿的证据被推翻,一个又一个笃定的人产生了怀疑,

每个人开始对自己的偏见怀疑和动摇,

但是每个人的心里,对良知,对一条未知的生命,对自己的责任,越来越明确坚定。

作者通过剧中人说:“这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神圣的一条,也是我们的国家如此强大的原因。”

我最喜欢电影的结尾,并没有出现法庭上陪审团声张正义的激动场面,

电影的结尾,就是雨过天晴,绕过那象征着美国司法制度的法院巨大石柱,

男主人公和睿智的老者碰了头,彼此淡淡的问了姓名,散开,融入人群。

他们本就是最普通的美国公民,不是什么了不起的英雄。

这是57年的电影。

看这种电影的时候,看这种好莱坞电影的时候,会对美国这个国家,以及这个国家信仰的理想肃然起敬。

他们的电影,让我们强烈感知到人性中最重要的,最温暖的,最有希望的种种。

我想,这才是美国之所以强大的原因吧。

汉字谐音错误的用法作文【二】

少数服从多数, 但真理或者说是合理的怀疑也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许我曾掌握真理,也许我曾有合理的怀疑,但我没有能力和魄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于是就成为了随波逐流之辈,在大家都同意一个观点的时候,或许我也曾闪过一丝异议,但马上就被自己否认了。有些人当心中产生合理的怀疑的时候不会因为少数或者多数而改变自己,他们会第一时间提出来并说服大家。而大部分人并不会想这么多。

十二个陪审员中除了方达饰演的戴维斯外,别的人心中肯定也或多或少有过怀疑,但马上就被自己否定了,否则当方达提出质疑时不会有这么多人响应,而且有几位陪审员还提出了连方达都没有提出的合理证据来证明方达的质疑,这说明有几位陪审员心中还是有一丝异议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他们否定了自己,没有提出来心中的疑问,直到方达站出来之后才唤醒了他们心中的疑问,剧情才开始一步一步往下发展,方达作为第一个敢站出来提出合理怀疑或者说敢站出来质疑多数人的时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这种有勇气和魄力的人呢。当大家面对一个观点都说对的时候你敢说不对吗?你敢提出合理的质疑吗?你有能力说服自己说服别人吗?你有勇气和魄力面对多数人异样的目光吗?你能承受多数人的冷嘲热讽甚至人身攻击吗?我只能说我不能。或许这就是普通人和精英之间的区别。

同样这部电影讲述的美国的司法制度也让我大开眼界,美国的先进并不只体现在科学技术和军事力量上,美国的司法制度也同样先进,当然我并不是说中国的司法制度不好,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国情,没有最好,只有适合自己的才最好。电影开始,那孩子凸出的双眼无神也无助,因为他知道没有人愿意帮他,他可能觉得自己已经了。但就是这样,陪审员中出现了方达,美国的司法制度给了少数说服多数的可能性,并没有因为十一比一而直接PASS掉那一个反对声音,而且给了那一个反对声音陈述自己意见并同别人讨论的机会,从而才有从十一比一到十二比零的结局。最后我们也不知道凶手到底是不是那个孩子,但就像方达饰演的角色所说,我们只是提出合理的质疑。

整部影片的场景就是非常简单的一间屋子,但就是这间简单的屋子能让我目不转睛的看了九十分钟,不得不佩服导演编剧以及演员的高超技巧,虽然是一部年代比较久远的电影了但是即使现在看起来也还是很有味道。

夜里睡不着,无意中找到了这部经典影片,看完后更睡不着了,随便写写,不喜勿喷。

汉字谐音错误的用法作文【三】

周六下午窝在床上,看了亨利方达老版的《十二怒汉》。

刚开始影片的气氛很是有点沉闷,有些像《哗变》刚开场的气氛。当第一轮投票后,十一个人判定“有罪”而一个人判定“无罪”,唯一一个存在疑问的人准备放下的时候,紧张的第二轮投票开始了。结果是:有一个人“支持”无罪,而改变意见的那个人也仅仅是存在疑问。

一轮一轮的辩论开始了,好几个陪审员对于这个几乎已经成为了定案不存在什么兴趣,甚至有人开始了游戏。因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个十八岁的贫民窟的不听管教叛逆的男孩子,他谋了自己的父亲。唯一反对的那个人在据理力争,从作案的凶器,从作案时间,从有没有可能记住看过电影的名字,他一个人的争辩显得那么势单力孤。

而在一次又一次的激烈争论和思维斗争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本案有着诸多的疑点。那个警察想念而又愤恨着自己叛逆的儿子,从而把怒火发泄到了这个孩子身上,新兴贵族本身对贫民窟的孩子有着不可改变固执的偏见,认为他们天生贫贱,是犯罪的源泉。那个推销员一向心心念念想去看球赛,却因为陪审团的辩论而一再被拖延。而最终,银行家偶然的捏鼻梁的动作让人们发现了最有利的证据。最终透过了各种不同人生观的冲突,各种思维方式的较量,所有的陪审团员都负职责地投出了自己神圣的一票。

看完了片子,一向在想一个问题,影片向告诉我们什么?公平,正义还是偏见?

片中,一位陪审员最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职责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最后,他们牺牲了自己的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我们不明白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六晚上,那厮第一次为我准备了晚饭,虽然很简单,只是熬了些粥,但是很欣慰。

汉字谐音错误的用法作文【四】

最近一直听着身边的人提起两年前的中国电影《十二公民》。但是一部名为《十二怒汉》的电影却鲜为人知,它也是出现在了这次暑假的推荐电影里。

电影刚开始,黑白画面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毕竟是八五年的电影,不如现在的电影一般有着良好的录制设备。所以第一眼并没有给我带来很好的印象。然后很快我便发现这确实是一部佳作。

电影中故事的背景。是一位十八岁的青年由于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陪审团将根据,现场的种种证据来判决其是否有有罪。整部电影的场景都是在一间讨论室中。一部电影只用了一个场景。反而令我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最先吸引我的是该片电影的人物刻画。各个主角的性格特征在演员手中拿捏得十分完美——在一进讨论室的时候,有看报纸的,有谈论球赛的。而这些人在后来讨论中表现出的不耐烦的态度也与这些小细节相照应。

再看影片在细节处描写,在第一次没有讨论之前,就表决的情况下,支持“青年有罪”这个观点而举手的人有较多数都是在别人取手之后才慢慢的举起自己的手,有种无脑跟风意思。这些犹豫举手的人,也确实是后来最先改变自己判断,认为青年是无罪的人。这处伏笔埋得确实是好。

下面是个人对该影片各出细节的一些思考。

讨论一开始。除了我们主角戴维斯的其他十一名陪审团成员,都觉得该名青年有罪。而戴维斯却发现了该案的种种疑点。在戴维斯将其余十一个人说服的过程中,”浪费时间“一词反复出现屏幕上。我不懂什么叫做浪费时间,难道为一个十八岁的青年的生做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是在浪费时间吗?我不这么认为。而且人的一声不就是把时间浪费在各种没意义的事情上才显得人生有意义吗?

电影中有一句台词写的非常好。一位陪审员在争执时说到“我们来到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蒙面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得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我想这就是我们国家那么强大的原因。”我觉得这句话是最能描写出陪审团好处的。影片中的判案结果让我联想起了余祥林,十一年冤狱和罗开友冤案等各起冤案。

这样看来,美国的陪审团体系对我国来说还是十分值得学习的。当然,我并没有吹捧他国的民主,就如影片中一陪审员厕所中对戴维斯说的“我知道你说的都是有可能的,但如果我们由于你说的这些,可能认定他无罪,而他确实是那个人犯呢?”由此看来,法律判决孰是孰非并非绝对的好让这些对错,由法官一个人来判决。难道不如让十二个人,来共同做出较公正的判决吗?

影片最后并没有说男孩到底有没有了他父亲,那十二个怒汉有可能拯救了一个十八岁青年的命,同时也有可能放跑了一个人犯。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我想,在这件事情上应该没有绝对的正确。所以这影片也再次会了我,世界是有两面性的。

最后一点也是最简单的一点,我们要时刻保持着自己的认知。同时也采纳别人好的认知和正确的认知。我们可以大胆想象,如果不是戴维斯最初的坚持。那影片中的青年,可能早已被电在电椅上。而正是这种珍贵的坚持,不盲目跟大众,才是我们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