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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1000字左右(喜爱什么的作文 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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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14 01: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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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作文1000字左右【一】

她有时哭泣,因为她不懂得怎样掩饰悲伤,她说过她不喜欢年龄和她相仿的男生,她认为他们太幼稚,又没有责任心。

于是她恋上了一个大她很多的男人,在我眼里那是个自私的男人,她却认为他是全世界最好的男人。

失落的时候,她会发短信给我,说那个男人多么忽视她,对她爱理不理的。难过的时候,她学会了买醉,我会不停地劝她,虽然效果甚微。生气的时候她会哭着问我,是不是他只有在床上才会记住我,我无言以对……

她为了他学会了做菜,就算切伤了手指也在所不惜。她为了他打扮成熟,在学校与他的公寓不停地穿梭,只为缩小他们的年龄距离。

她以为他们可以一直甜蜜下去。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另一个女人的到来,打破了原有的平静,他慌忙地解释……那个女人居然信了,也许在那个女人的眼里她只不过是女孩,一个大学生而已…她对我说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女人眼中悲微的自己。

他们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断了联系。

她说她不后悔,毕竟爱过了,她说偶尔还是会想起他,不过已经不痛了。她会看着太阳重新开始。

这个故事的结局怎样,我已无从寻起,或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答案……

喜欢到底是什么?

喜欢就是喜欢。

喜欢作文1000字左右【二】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

仔细想想还是回过头来写下感受。初见这本书,心想肯定又是玛丽苏,书名也矫情,到现在这个年纪了,这类书还是敬而远之吧。但是几天之内遇到好多次,也绕过好多次,可能是今天室内温度太暖和人也太慵懒的缘故,还是无聊得翻开了。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这样安慰自己。才看了第一章,果然玛丽苏,还是秀恩爱。不过也一直对秀恩爱这种事不排斥,看到有些比较暖的小细节,还会忍不住笑一下。看着看着好像着了魔的停不下来,一大中午的时间把整本书翻完了。好吧,确实玛丽苏。

还特意去新浪上搜索公子乔一的微博来看,但是仔细想想,这并不是霸道总裁爱上小职员,或者王子邂逅灰姑娘的鸡汤或者yy文,我好像也并没有那么羡慕,也并没有花痴简直完美的F君。乔一的性格中那么多的闪光点,她温柔,幽默有趣,足够豁达乐观,坚强而且善良,虽然从小单亲家庭长大经历了很多磨难但任然心存善良,而且她工作也足够拼命和专业,她和F君的步调始终是并肩前进的。虽然在F君眼里她笨笨的。大概男主的完美也只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很多时候,我们眼睛看到的爱情里的美好,可能就是他们彼此互相包容体谅的`结果,他们能看到彼此性格里的闪光点,也能包容那些不完美,所以,也不用去羡慕谁谁谁,像书里说的海底月是天上月,眼前人是心上人。

珍惜就好。虽然我也同样有咬指甲的习惯,但是我有了解我是一紧张就忍不住咬指甲的人就已经很温暖了。嗯,女生嘛,不管什么年纪,还是要有点少女心的,是这样的。

喜欢作文1000字左右【三】

不仅仅是他神秘中的一抹奇异,还更因为它能盖覆受伤后的心灵。

浅夜

我在一片迷雾中追寻出口,背景是一片漆黑,我挣扎着,想追溯远方那一声声遥远的呼唤,凄凄寒寒,是谁在低吟浅唱着那悲凉而又忧伤的曲子。在黑暗中,我听真切了,是一位身着白衣的男子,他凝神伫立在窗前,抬头望向黑暗天空中的一轮皎洁的明月,面带忧愁的微微蹙了一下眉头,他想到了一些什么?……是故乡那一片片如海的原野;还是故乡亲人们那一张张朴实的笑脸?他带着思想的泪珠儿入睡。

又是一晚,我听到了一阵似有似无的笛声,拨开眼前的浓雾,我来到了洛阳城前,呵——那是《折杨柳》的曲子,不知从谁家暗暗的吹出,啊!又见了他,他站在城里一座高楼上*,慢慢吟出: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想必,他也听见这悲切的笛声了吧

他时高高在上的一颗耀眼的明星,时而满腔豪情,时而忧愁迸发,但他热爱祖国,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

他就是青莲居士李太白。

深夜

盛唐过后,我又到了一个战火纷飞的朝代中,在这,涌出了她的才华和忧愁,也,又深了……

家园的变故,家庭的破碎,让年过中旬的她心力交瘁,原本平静的生活,在短短时间内变得遥不可及夜晚,她独倚窗边,佳节冷落,佳人只能对花兴叹,惜花自叹。她回忆着曾经的快乐,曾经的无忧无虑……

她回忆着,记起字迹在溪边游玩时的那个河塘,那座古亭。大醉尽兴后,傍晚回家时,竟然不小心进入了藕花深处。她想起了这些,情不自禁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慢慢吟出:“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那时的自己,是多么快乐啊。

现在的他,孤身一人,忧国叹民,经历了国家的兴亡,家庭的衰败,早就把她的心揉的象沙子一样碎……

每逢佳节,别人都是欢喜团圆,自己就愈发清冷,休要说这佳节美景不会愁损柔肠,黯然神伤,西风吹起门帘,她自顾自惜,竟然比黄花还要瘦……

夜风吹起,她裹紧单薄的衣衫,慢慢退进屋去。她就是宋代的清照,满腹忧愁,才华横溢,却悲苦困扰,他的后半生实在太过凄惨,却也造就了千古流传的美名。

夜,将要结束了。黎明的曙光照亮伟大的东方——那美丽而又奇异的东方文明。

喜欢作文1000字左右【四】

这本书真的对我影响很大的,说实话,看完乔一和F君的爱情,我对自己的爱情又充满了期待。我时不时的在想,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他会是什么样的呢?是向F君一样的高冷学霸,还是向贺季晨一样优秀有魅力又多金,宠妻的男神,还是向林嘉歌一样事业有成的高富帅呢?好吧,也许是言情小说看多了,在爱情方面我确实是一个乐天派,有时也真的很自恋,觉得自己就是女主角,未来会有一个超帅超有才又多金还实力宠妻的高冷逗逼男神来守护我。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不是偶像剧,并不是每一个灰姑娘都能遇到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所以我又在幻想属于我的爱情又是怎么样的呢?我希望他是万人迷,我是灰姑娘,他不顾身份爱着我,我不顾流言守护他。可是幻想终究只能是幻想,于是我就奢望他只要足够优秀就可以,别的我不强求,水到渠成就好。

今天,我把乔一的微博刷完,真的被乔一和F君的爱情深深的打动了,那样的爱,真的,让我羡慕。看了乔一的微博,看了她和F君的生活点滴,我对爱情又充满了憧憬,我在想,未来要和我度过余生的那个人,我们以后的爱情是不是也像乔一和F君一样,互怼,在这善变的世界相互依偎,晚上在家一起吃饭,早上,我依偎在你怀里,欣赏阳光洒在你脸上的那种恬淡,放假一起去旅游,去感受生活……

真的,我希望乔一和F君一直好好的,你们不愿公布隐私我尊重你们,我只希望有生之年能够带着我最爱的人去拜访乔一和F君,然后说:乔一姐姐,我十四岁那年看了你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就对属于我的爱情充满了期待,如今我找到了最爱我的那个人,他对我也很好,也希望你和F君一直好好的。

不知不觉写了这么多,才发现自己早已偏离了主题。总之我现在就想告诉现在这个一心想着玩的你:你要好好学习,要不负未来,不负韶华,你想要的一切都要自己去争取,你想要谈一场好的恋爱,你就要凭借自己的努力去一所好的学校,去遇见更多优秀的人,扩大你的视野,充实你的大脑。而这些的前提就是你要有一个让人引以为傲的成绩和国色天香的容貌,你现在的你,两者都没有做到,何谈未来?不努力就没有未来可言,你现在的快乐要用十年后你十倍的泪水来抵换,所以,你愿意吗?还有就是你若是进了高等学府还是没有遇到合适的人,也不要着急,你所经历的这些,都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你,未来,会有一个优秀的男孩儿为你而迷,为你而痴,老天不是忘记了你,而是觉得这个女孩儿太好了,应该给她选一个最好的人,老天只是在反复斟酌,为你寻找良人。还有啊,人丑就要多读书,我们要学会用知识来伪装我们是白痴这个事实,用才华让那些年你深深迷恋又不敢告白的男神主动出击。记住,书本给我们带来的财富是无限的。

最后,那个要和我共度余生的你,这封信愿你未来可以看到,希望你用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你那个时候怎么那么傻?我看着你说:因为我知道未来和我共度余生的那个人一定是我花光所有运气才遇到的,遇见你,我真的是走了狗屎运。

喜欢作文1000字左右【五】

第二次读某些段落更受触动,很赞成乔一和F君的爱情观,一辈子选了很多个最后找到适合自己的那一个与花很多年跟同一个人磨合的风险是一样的,而且后者更具有成就感。毕竟一个人的精力有限,一个人就够了。同时,在爱情里,双方都是平等的,再强势的人也会有软弱,害怕,不知道如何去爱的时候,而好的感情就是不仅可以共同分享生活中的乐也能一起承担生活的苦,共同成长。

一辈子太长,一定要与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细数世间的风景;一辈子又太短,因为有太多的来不及。

不久前有人问我,为什么你要自诩五花肉小姐,其实没有特别的原因,仅仅是因为看了一篇文章,文章这样写道“我理想中美好的爱情大概就是,外面阴雨连绵,我俩一起房间里电影配薯片吧。也不需要高谈阔论,指点江山,就是一起眨眨眼,聊聊荤段子,捏捏肚子。在外面打拼太久,表演的太完美,相爱就简单一点好了,我们就一起瘫成两块,安心的五花肉”。这段话其实很朴实和简单但描述的画面却和我的经历有高度的重合,瞬间戳中泪点,确实如此,就像乔一在书中描述的,爱情最美好的状态就是忙的天昏地暗的时候,只要想到彼此就会安心和幸福,只要站在彼此面前,就可以卸下一切武装,变成一团软软的、温柔的五花肉。

这本书容易引起回忆,但同时也能教会我们更好地去爱、去包容、去相处、去成长。一个人的时候,那就努力的成为更好的自己去遇见更好的你;两个人的时候,那就更加体贴包容一起走到美满的九十九岁。

我喜欢这世界,因为这世界有你,有我,有回忆。

喜欢作文1000字左右【六】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平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贵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平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平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