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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喜欢电影的作文(以看过的电影为话题的作文)

写喜欢电影的作文(以看过的电影为话题的作文)

更新时间:2023-03-05 22:44:03
写喜欢电影的作文(以看过的电影为话题的作文)

写喜欢电影的作文【一】

最近我男神金城武跟周冬雨妹纸演了一部电影《喜欢你》,让我这个大龄少女心又一次爆棚,故事很简单,意味却很深长。

影片讲述的是一个有颜又多金的钻石王老五,因为一道女巫汤,一碟一饭香,而爱上了他原本讨厌的女生顾胜男,这一惊一乍的小女子和这霸道总裁范的收购王,简直不是一个世界的生物,但却因为一餐又一餐的食物而彼此靠近。

这喜欢来得太突然,却又那来得那么自然而然。也许,这才是发自心底的一种喜欢吧,是一种莫名却感动的暖意,没有一见钟情式的狗剧情,也没有再见生情式的老套做作,有的只是戏剧化却很真实的烟火人间。

饭食在这里,已经不单单是填腹充饥之物,而是代表了一种由口及心的问候,代表了亲人、爱人、朋友之间真切的陪伴。

就像小时候我们都喜欢妈妈做的饭菜,所以在都市里打拼的夜归人,每每只要吃上一口“家乡的味道”、“妈妈的味道”,瞬间所有的疲劳和困顿都会烟消云散。就像微博上的一段留言所述,“味道是骨子里绕不开的乡愁。看到和家乡有关的部分,真的会哭。”

所以菜肴它代表的是漫长时光里不离不弃的守候;是一种共同追寻的情感和共鸣。因为一顿饭而爱上一个人,那不是假设,那不是玩笑,那是因为饭食的味道里溢满了简单寻常的幸福。

在《我喜欢你》中,没有体会过家的温暖的路晋,突然从这一菜一蔬里品出了爱的味道,洁癖自律的他,竟也能在顾胜男脏乱差的小窝里,吃完饭香,睡上一觉。看似无厘头,实则也不难理解。

生活就是这样,别管他是职场精英,还是名门望族,即使再铜墙铁壁、无坚不摧,也都需要吃饭,也都需要有个陪你吃饭的人。越成功的人,内心越寂寥,吃饭也就越凸显其平凡也不凡的意义。

往往我们觉得人生中有那么多的大事情要做,每天忙于职场厮、尔虞我斗,每天为金钱奔波忙碌,吃饭俨然已经成为无足轻重的小事情。但是,谁又能缺少这一日三餐的饭食温饱呢?

当你有了家,有了爱人以后,这样一桌桌的饭菜,就已不再是简单的食物,而是一种温切的亲情与等候。所以,不要去忽略一顿饭的力量,它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击碎一颗孤独而冰冷的心。

我表姐当年嫁给我姐夫,就是因为他会烧一手好菜,会煲一锅纯正的广州靓汤。所以现在表姐总会打笑,“你姐夫就是因为抓准了我是个吃货,所以才能用一桌桌饭菜把我哄骗回家。”说这话的时候,表姐洋溢着一脸的幸福甜蜜。

那时候,他们都在北京打拼,大城市的生活充满着焦灼而紧张的味道,总会让人孤独的人更孤独,让想家的人不敢回家。所以表姐那时特别害怕夜晚,也害怕回到那个所谓的“家”,虽然作为一个标准的吃货,她什么都会做,但是表姐却宁愿选择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吃饭。她说,这样会比较快乐。

然而三天两头的吃饭店终究是不健康的,有一次表姐竟然吃出了肠炎,住了三天的医院。所以从那以后,表姐只好被迫的每天晚上买菜烧菜,也就是从那阵子起,她经常会遇到一个男人,他也每天在同一时间去买菜。一来二往的两人就熟悉了,表姐才知道他就住在她的楼下,他来自广州,他也喜欢做菜。

很显然,那个男人就是我现在的表姐夫,他们的故事从菜市场开始,他们的爱情也从一菜一蔬中萌生。表姐说,后来他们觉得两人做饭太麻烦了,不如一起搭伙吃饭,菜钱AA,这样又省时省力,又能避免浪费。

可能就是那时候起吧,表姐爱上了这个喜欢做菜煲汤的男人,她每天下班一想到家里有个人等着自己,那一桌子的菜肴还冒着热腾腾的香气,她的步伐就会加快几步,她的心也快要飞了起来。

表姐知道,他一无所有,她也不足够了解他,但就是因为这一起吃饭的时光,让她义无反顾的喜欢上了他。可能是,这做饭、吃饭的每个瞬间都是熟悉而温暖的,让这偌大而冰冷的城市融化在了这个小小的几平米空间内。

他在厨房炒着菜,她在左右帮着忙;他吃的那么香,她看着他,觉得幸福不过就是这样。

也许,你说这是因为寂寞使然,我倒更觉得这是一种情感和灵魂的交流。也许一桌一饭,一汤一面,并不足为奇,不管是下馆子,还是啃面包,怎么都会填饱肚子,但其实很多岁月的五味杂陈,都将融进这琐碎寻常的柴米油盐里。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古人老早就说了,人最本质的欲求就存在于食物和美色之间。我爱你,所以我想为你做每一餐饭,看你吃的香,我就很温暖;我爱你,所以我想等你吃饭,因为有人等我回家,那才不是房子,而是家。

我一直以为,对于家最直接而纯粹的情感表达,就是那一桌桌最简单可口的饭菜,即便没有山珍海味,即便只是普通家常菜肴,却足以令每个回家的人热泪盈眶。所以我特别喜欢看男人烧菜,觉得那一掌勺、一切菜的动作充满了温柔的美感,简直比舞刀弄棍要更帅、更酷;我也更喜欢为所爱之人做饭,因为不都说,养住了男人的胃,才能留住他的心嘛。

所以,其实外面的饭菜再香,都不如家里的粗茶淡饭,那些温暖的饭食,是爱人之间、亲人之间,代替千言万语的最直接的爱意表达。人生正如餐食,食物有了味道,生活才有味道。

为自己心爱的人做饭,做饭的那个人是幸福的,因为心里充满了爱与暖,而吃饭的那个人肯定也是甜蜜的,因为吃的是爱,是情,是烟火人间,是相濡以沫。

所以,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与你饭食相伴的烟火人生;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那些波澜不惊的脉脉温情。在每一餐一饭里,有家,有食,亦有你。

写喜欢电影的作文【二】

在这个世界上,能找到一位懂你欣赏你的人不容易。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密码,就看能否找到打开它的那个人。喜好一样,又旗鼓相当,你的每一处好,他都懂,并挑剔地欣赏着,赞美着,享受着。这,很难得。

一位精彩的厨师与一位挑剔的食客,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心有灵犀的,惺惺相惜。他懂她做的食物,鸡蛋里面的墨鱼汁代表着“逃跑”,意即结束的意思,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于是,他不再点餐。她会意,笑了。

就像他说的,吃饭是一件很私密的事情,就像洗澡一样。但最后,他却愿意,为她留出一个位置,他要与她一起吃饭。当她再傻傻地追问你喜不喜欢我时,隔着玻璃门,他瞪大眼睛懊恼又无可奈何地大声朝她吼,“我已经没有办法选择我到底喜欢不喜欢你!”傻子都明白了,他喜欢她到了他自己都无法选择不喜欢她的地步。

他,有身份,有地位,有头脑,有money,他说,这个世界上无外乎有三种人,卖猪的,买猪的,猪。他无疑是最聪明的那一个,而她,是猪一样的笨蛋。但,爱情来了,那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对于他来说,就是最特别的那一个,他们身份悬殊巨大,她是最不可能出现在他生命里的那一个,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最后,和父亲的一餐饭,一席话,使他明白不是他不愿意和别人一起吃饭,而是没有一个爱他的人愿意和他这样一个“讨厌”的人一起吃饭。明白了父亲的“可怜”之后,他的眉宇间露出了一丝幸福的欣喜,他已经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

最后的最后,俩人一起坐在阳台上看夕阳的画面又一次戳中了我的泪点。赖上她,在她家吃饭、沙发上睡觉时,他说,“你家的窗帘遮光性可不好。”“是吗,嗨,我喜欢太阳,喜欢每天看着夕阳落下去的画面,但每天的这个时候我却是最忙的。”她之前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他记得。并找到了这个看夕阳绝佳的位置,愿意不惜一切代价带她来这里看夕阳。

真心爱一个人,就是她说的每一句话你都会记得,并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努力去实现。

笑了,又哭了,哭了又笑了,一部好看的喜剧爱情片。

从影院出来,时间尚早,月光尚好,眼角的泪痕尚在,甜甜蜜蜜的感觉盈绕指尖,于是,与爱人去街心小花园一坐。树影婆娑的月光下,拾阶而下,我的高跟鞋,细细的小腿,裙裾投射的影子,一晃一晃,如晕开的湖水给人一种温馨美好的感觉,而这影子的旁边始终有另外一个影子的陪伴,生活,就这样平淡从容美好着。

写喜欢电影的作文【三】

很好看的一部爱情轻喜剧!剧情其实有落俗,但是全部情节都是围绕着美食展开,就把主题限定在爱情和美食这两个关键词里,很治愈,很舒服。周冬雨演的顾胜男是个小厨师,个性疯疯癫癫,神经大条,但是其实内心细腻,对美食有自己的理解和想法。不得不说,这个角色真的就是周在本色出演,演的一点不觉得尴尬,完全展现了角色的性格,特别里面有一段,在知道金城武的心意后,掩藏不住自己的喜悦,蹦了一句“我性不性感?”真的演的贼好。金城武演的是个总裁,乍一看是个思想境界极高的大神,逻辑思维很强,理智客观冷静,对于食物有关的一切要求都很高,不肯轻易改变自己。他和顾胜男角色性格的差异爆发出很强的喜剧效果,里面的台词和笑点自然流畅,不觉得生硬。

值得一提的是里面有一个情节,周和金吃河豚中毒后,两人出现了“幻觉”,以为下雨了,两个人撑着伞在外面躲雨,感情进一步深入,这里处理的很好,让我联想到《午夜巴黎》里男主和玛丽昂歌迪亚在深夜里漫步的桥段,非常非常浪漫。最后,电影的配乐取景都是和主题匹配的恰到好处,总体很享受观影的过程!最后的最后,金城武好帅好帅啊,每看个剧都要新认一个男神,朕的后宫日益壮大。